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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启东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9-10-14 字体:[ ]

关于做好2019年启东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启教财 【2019】11 号

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9〕5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启东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中职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三年级)在校生设立的国家级荣誉奖项,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领会政策精神,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照程序和要求做好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规范报送评审材料。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和获奖学生的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充分发挥中职国家奖学金的育人功能。宣传工作要求做到“六个一”,即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覆盖每位教师;发布一次公开信息,扩大新设中职国家奖学金的社会知晓度;印发一张政策宣传单,发到每位中职学生手中;开展一次中职资助育人品牌活动,重点围绕本次评审工作;组织一次颁奖仪式,待国家评审结果公布后组织学生集体颁奖礼;宣传一批获奖典型,集中宣传本校的获奖学生典型事迹。

二、成立机构,严格评审。

各学校要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根据本校实际制定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并报教育体育局备案。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做好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审等工作。中职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三、规范程序,按时报送。

(一)材料报送

1.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评审结果和宣传工作等基本情况;报告需附学校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

2.《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格式见附件1-1)。所有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并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见附件1-2)进行填写。

3.《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表》(纸质版与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各校评审后将中职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成表,填写《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表》。2019年启东市中职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表见附件3。

(二)申请及填报要求

1.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对象必须是中职全日制二、三年级在校生。

2.学生学习成绩要求: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⑵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发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参照教财函〔2019〕104号文),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⑶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3.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统一使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1)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签名;(2)“年级(专业)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3)推荐人和年级(专业)主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理由或签名。“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4)各项日期必须填写完整,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报送程序与时间

2019年10月21日前,各校将评审材料一并报送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13-83102068 。所有纸质版材料按照一式两份报送,电子档发送至878419407@qq.com

附件:关于做好2019年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

1-1.《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2.《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2. 《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表》

3. 2019年启东市中职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