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教管办、各中小学校、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资助政策,健全资助机构,完善资助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资金监管,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通教办函【2018】174号)精神,现就各校开展自查和上级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检查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主要检查2016~2018年资助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2018年秋季学期的工作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18年11月底前,各学校自行对照检查内容(10个)和评分细则(25项)进行自查,并将附件2、附件3于11月28日之前发送电子邮箱wstaofq@sina.com,纸质件盖章后交教育局212办公室。
2018年12月上旬,市教育局进行抽查。
2018年12月中下旬,南通市教育局将组织学生资助工作检查组对各学校进行检查,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问询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1.资助工作人员配备、工作经费保障、内部管理等基本情况;
2.制定本校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情况;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是否规范;
4.学生资助公示信息内容是否规范;
5.实地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
6.学生资助材料填写、归档、保存情况;
7.资助政策宣传情况、资助比例情况;
8.财政资助、从事业收入提取的助学经费资助、社会捐赠资助对象及资助金额的情况(含资助资金发放是否及时、发放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发放方式是否打卡等、资助资金管理是否规范);
9.资助育人机制情况;
10.学生家长的投诉建议是否及时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学生资助工作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做到工作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强化工作纪律。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是涉及为民办实事,督查存在问题,落实扶贫政策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务必站位高、立场正、工作细、纪律严。要严格按照检查部署要求,围绕检查内容,结合实际,细化充实检查内容及相关台账,决不能出现工作马虎、走过场的现象。
三是落实长效机制。各学校要通过自查和接受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认真组织整改,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工作。
附件:
1. 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通教办函〔2018〕174号)
2. 各级各类学校资助项目情况统计表
3. 学生资助工作评分细则(学校)
启东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9日
附件1: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通教办函〔2018〕17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