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
现将《冬季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示》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切实做好冬季安全防范工作。
附件:冬季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示
冬季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示
各县(市、区) 消防安全委员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当前已进入冬季火灾风险高发期,用火用电用气量激增、生产经营活动繁忙等因素叠加,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落实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冬季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示》(苏消委办〔2025〕56号)要求,切实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事,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强化风险意识,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清醒认识冬季火灾风险交织叠加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分析近年来火灾事故易发多发领域、薄弱环节,研究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和工作意见,着力防控风险、筑牢防线、守住底线,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聚焦重点场所,强化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升精准防控水平,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火灾防控工作措施。要持续抓好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养老机构、桑拿浴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宗教场所、文保单位等重点场所和建筑工地集宿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厂中厂”储能电站等涉锂新能源企业以及仓储物流园区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持续推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12月底前确保挂牌到期的单位全部完成整改。要紧盯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和旅游景区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强化末端治理,严防小单位小场所火灾事故。各地要充分发动乡镇( 街道 )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派出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按照市消委会《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小型餐饮场所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扎实抓好小型餐饮场所等“九小场所”整治工作,及时查改占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疏散楼梯设置不符合要求、外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以及“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隐患。
四、结合系列活动,营造全员消防宣传培训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围绕“119”消防宣传月“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的主题,发挥消防宣传教育“本地化”的优势,常态化落实普及型宣传、警示性教育和针对性宣传,普及规范用火用电行为、家庭防火“三清三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科学逃生自救、科学使用取暖设备等安全常识,营造时时、处处、人人讲消防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统筹协调,大力宣传贯彻《小型餐饮场所防火技术要点》、“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等文件精神,督促小型餐饮场所等“九小场所”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要通过“消防安全训练营”“火灾隐患随手拍”等线上活动,发动群众查找、消除身边的风险。
五、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冬季应急救援处置准备。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应急、公安和消防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做好预警提示发布、应急联动处置等工作。要加强微型消防站、快速处置队人员培训,提升初起火灾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切实发挥其灭火救援末梢前置作用。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要强化冬季低温期间的执勤备战,确保随时“拉得出 、冲得上”。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对易引发社会关注的火灾和警情坚持“知情即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六、加强总结谋划,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为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专项行动成果,省消委办决定再延续一年整治工作,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同调度、同推进、同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市消委办印发的《关于印发〈“生命至上,隐患必除”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及分工〉的通知》( 通消委办〔2025 〕19号) 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评,梳理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积极谋划明年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并形成书面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