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一封信
来源: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5-06-27 10:53 累计次数: 字体:[ ]

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

暑期将至,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做好安全防范等工作,现就暑期校外培训服务相关要求提醒如下:

一、严守政策红线,杜绝违规行为

1.严禁学科类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学科类培训(含线上),学生托管服务不得涉及学科类教学、幼小衔接及作业集体讲解辅导。

2.严禁违规宣传:禁止发布任何形式培训广告,杜绝电话营销、夸大效果、制造焦虑等违规宣传行为。

3.严禁无证办学:未经体育、科技、文广旅等主管部门审批登记,未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平台全流程监管的机构,不得开展培训活动,严禁超范围经营。

二、规范经营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1.规范信息公示:在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审核意见书、营业执照、培训内容、收费标准、退费流程等关键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规范招生收费: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使用国家示范合同文本,开具正规发票;单次收费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5000元)。

3.规范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九项规定》,暑期前完成1次安全自查与教育,签署消防安全承诺书;暑期至少开展1次安全演练,每2小时开展1次防火巡查,筑牢安全防线。

请各机构对照上述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市联席办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联检+抽检”等方式开展督查,对违规机构依法责令停业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维护教育生态,需要各方共同努力。请各机构自觉遵守政策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暑期校外培训环境。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