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96-8/2021-00048 | 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启教安〔2021〕22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3-26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启东市防范中小学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和省市教育部门有关贯彻实施意见,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全市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就深入开展全市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思想,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按照“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健全中小学生欺凌预治工作机制,狠抓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为建设高水平安全文明校园,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二、组织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机关事业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范中小学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安监科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兼联络员,联系电话:80923808,邮箱qdjybwk@163.com。各学校要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机构,并在学校门户网站、校园显著位置公布预防校园欺凌举报投诉电话和邮(信)箱。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学校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组织全面开展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市教育体育局局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各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督促全体教师、员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学校有关部门和校领导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沟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即时向市教育体育安监科报告(电话:80923808),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涌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五)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各学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要将防治学生欺凌题教育纳入学校政治业务学习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针对近年来全国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认真剖析,引以为鉴,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防治欺凌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学校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等各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治教育课。市教育体育局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学生欺凌问题防治不力的学校进行通报约谈,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组织实施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笫一阶段,部署摸底。各校全面进行组织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各学校集中开展排查摸底,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2021年3底前完成。
笫二阶段,集中整治。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2021年6月7前完成。
笫三阶段,督导检查。组织对各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2021年7月5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学校要把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争当南通教育排头兵、高水平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责任到岗到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各学校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乡镇(街道)的协同配合,努力构建联防联治综合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板报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加强校园宣传,要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防止过度渲染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四)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市教育督导机构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督促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