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96-8/2019-00238 | 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启教安〔2019〕59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日期: | 2019-11-1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和规范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好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各学校要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要严格依照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学、放学。如有特殊原因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要安排值班老师看管。禁止随意提前、推迟上放学。禁止擅自调休,确需调休的要报局相关科室备案,并及时通知家长。
二、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学校要落实区域、事项内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学校安全工作部署,落实,亲自带班巡查、值守。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教育、行为习惯养成、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等工作。对请假学生要与家长核实请假事项,学生中途离校的,应由家长到校接孩子,并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保安室收存。对无故旷课的学生,及时告知家长并做好记录,并协助家长查明原因。任课教师是当节课堂安全第一责任人,上课前要清点学生人数,对于当节未到的学生要及时通知班主任;要维护好班级秩序,消除课堂安全隐患。
三、加强日常教育教学安全管理。要重点加强学生考勤管理,规范填写学校安全管理日志,尤其对缺勤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做好记录。要落实好晨午检制度,定期开窗通风、消毒,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有针对性地做好防疫工作。
要加强实验课和体育课的学生管理,对学生进行实验和体育安全教育,杜绝 “放羊式”教学。上课期间,分管校长、年级组长和有关处室负责人要对各班学生上课秩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四、加强课间安全管理。要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课间、课后活动时间和内容,要落实行政值班人员、执勤教师、楼道管理员、学生安全员的监管责任,对课间活动过程实施跟踪监管,防止突发事件。课间,楼道管理员、班主任、科任教师要关注课间秩序,管控学生在教室、楼道、操场的追逐打闹行为;尤其要重点注意学生上下楼,防止因拥挤造成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现学生翻越栏杆、攀阳台、跳窗户、走屋顶、互相嬉闹打斗等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学生出现意外伤害或急症时,首遇老师要立即采取力所能及的施救措施,并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领导,启动预案,进行处置。提供午餐的学校,要特别加强午间学生安全管理,安排专人值守巡视。
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学校重点部位和学生集中活动区域要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并与市教育体育局和公安局联网,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校园实施定点或全方位监管。要加强学生上放学时段校门及学校周边的巡查,及时排除意外险情,确保师生安全,如遇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履行报告职责。要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核实外来人员身份、入校事由、所见人员及离校时间,未征得学校同意,禁止外来人员入内。本校教职工车辆或校车可以进入校园,上级检查等公务车经登记后进入校园,其他社会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加强寄宿学生就寝管理。寄宿制学校要重视做好学生宿舍的安保工作,防止外来人员入侵造成学生伤害。要严禁学生带火种进宿舍,不准在宿舍内点燃蚊香、烧开水、煮饭,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严禁携带刀具、有伤害性的玩具(如玩具枪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进入宿舍。要建立晚间点名制度、巡查制度,巡查宿舍纪律,及时掌握学生就寝情况,妥善处理偶发事件。
七、做好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学生健康状况调查,做好登记并建立健全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对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学校应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将相关信息及时书面告知学校,对该类学生给予关注和照顾。
八、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加强校园欺凌治理,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和应急预案,注重日常心理疏导和干预机制,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是确保学校平安、师生安全的有力保证,也是学校必须履行的职责。各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全过程,真正建立起“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监管网络,坚决杜绝校内安全事故的发生。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