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96-8/2020-00225 | 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启教安〔2020〕59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9-25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镇(园区)、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现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启东市委政法委员会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25日
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持续平安稳定,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市委政法委、市教育体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问题导向、风险意识,坚持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健全完善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事件发生,为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集中整治学校周边的治安环境。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完善校园刑事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和可防性案件倒查工作机制,增强主动打击防范能力。要不断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将学校作为重点目标纳入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网格化巡逻巡查机制,全面完成学校门外一定区域公安自建探头安装工作。加大校园周边巡逻密度和频次,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地区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加大对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学生进行招生诈骗、就业欺诈、非法传销,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造谣煽动师生非法聚集、上访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依法有效处置校园周边可能危害师生安全的苗头问题,最大限度保护学生儿童安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各区镇)
(二)大力整治学校门前及周边交通秩序。公安部门会同各镇(园区)在校门附近规范设置限速标志,前方学校注意儿童或注意行人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网格线,完善交通监控设备等交通安全设施,保证学校门前学生上下学安全通道安全。建立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交警或协管员执勤制度,加大对上下学高峰时段学校门前及校园周边的维护管理力度。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校车管理,严禁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公安、城管部门开展对学校门前乱设摊、乱占路、乱停车等顽症的联合执法,彻底清除校园周边的违章搭盖和占道经营摊点,加强学校周边停车管理,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保持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畅通无阻,环境整洁。(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各区镇)
(三)加强对学校周边重点部位和场所整治。市文广旅游部门要对校园周边网吧、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坚决予以取缔。开展对校园周边500米以内的书店、文具店、打字复印店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及各种出版物展销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迷信等内容的少儿出版物、非法音像制品等,努力净化校园周边的文化环境。结合“扫黄打非”行动,通过派发“护苗”宣传文具用品、绿书签,集中开展签名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绿色阅读、文明上网,远离和抵制有害出版物。(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广旅游局、各区镇)
(四)开展学校及周边饮食卫生整治。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校园周边商铺及食品卫生检查,查处“三无食品”、“五毛食品”等不卫生食品。卫健部门结合各级涉医监测哨点工作,落实打击无证非法行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清理、取缔校园周边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成人性用品店,规范校园周边的饮食卫生行为和疾病的防控,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各区镇)
(五)加大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力度。校外培训机构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要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建立教师管理制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所有新聘或解聘专、兼职教师信息必须通过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更新机构教师信息,进行备案。聘用的外籍人员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具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坚决杜绝发生虐待、性侵学生等恶性案事件。应急、消防、市监、城管等部门要加强校外机构检查力度,参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建设要求,加强安全教育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做好“一对一”等教学场所人身安防工作,执行食品安全规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 、市消防大队、市市管局、市城管局、各区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园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周边安全稳定面临的复杂情况,严格按“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任务,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细化安全教育措施,强化督促检查。要广泛动员部署,突出重点难点,切实做到隐患有统计、整改有结果,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和点位,做到整治工作全覆盖,问题隐患零容忍。
(二)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园区)、各有关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互通和部门联动机制,做好横向协调和纵向指导。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和直属学校要加强组织协调,遇有重大问题和隐患,既要及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推动“属地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又要通报给相关成员单位,努力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2021年1月15日前,各镇(园区)、市有关单位要形成书面总结报市委政法委。
(三)强化责任落实,巩固整治效果。各镇(园区)、市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对排查和整治的问题隐患逐一建档并跟踪督办,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措施,力争通过集中整治,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落实责任和完善管理“四结合”。对屡查不改、性质严重、上级通报的问题隐患要严格责任追究,视情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要不断总结推广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和做法,切实提高基础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