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96-8/2019-00129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文号: 启教安〔2019〕33号
成文日期: 2019-05-31 发布日期: 2019-05-3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加强学校门卫安保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学校门卫安保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9-06-03 16:5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体育馆,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

近期,通过各学校上报的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情况,我市个别学校出现校外人员入校伤害学生、在校门口滋事等事件,影响恶劣,直接侵害了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加之目前正处中、高考前夕,安全稳定极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市局就学校门卫安保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门卫保安管理工作。门卫是保障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关口,是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屏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对年龄过大或对工作敷衍塞责、责任心不强、不能坚守岗位的门卫人员,要坚决清退或调整。学校主要领导要把门卫人员的管理,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确保不出任何纰漏。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值周领导、值日教师必须在校门口维持秩序。

二、切实加强进出人员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进出人员登记制度,根据《启东市教育保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来访者身份证明、事由、被访者姓名、来访时间等进行严格登记。对一般来访者,要通知被访者到警卫室门前接待,严禁来访者随便进出校园。确实需要进入校园的,警卫人员要提前与学校主管领导联系,征得同意后,按有关手续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来访者离校时,要严格登记离校时间。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保安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通知有关部门人员或班主任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学生进出校园的管理与监控。建立严格的请假批准制度,学生在校期间进出校园,必须征得班主任同意,并签发准假条。未经班主任批准,严禁门卫保安人员私放学生外出,违者要严厉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夜巡制度,各校保安人员、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要严格落实夜巡制度,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对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等特殊部位进行夜间巡查,避免外来人员破坏、藏匿、投毒等违法活动。二是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制度。各校园要严格落实24小时三级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值班期间不准脱岗、离岗,不准饮酒,协助保安人员做好学校的安保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校(园)长督查制度。各校(园)长要结合本校(园)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不定期的对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进行督导检查,以更好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校(园)安全工作。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