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82-9/2020-00005 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文号: 启交运〔2020〕2号
成文日期: 2020-01-08 发布日期: 2020-01-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暨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的通知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暨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01-10 14:2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2020年春运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春运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及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有关春运工作要求,为圆满完成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任务,积极创建“平安春运、诚信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春运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2020年是我国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紧要之年。圆满完成春运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意义重大。各单位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春运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安全、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春运工作机制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在春运工作中既要承担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市场监管等繁重任务,还要负责春运值班、运量统计上报、沟通协调等多项工作。各单位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春运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春运工作组织机构,统一部署、指挥和协调春运工作。二要加强协调联络,建立完善春运工作网络,与发改委、公安、安监、气象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协商解决春运期间运输组织、车船通行、安全监管、应急运输等方面的问题。三要加强应急防范,完善旅客滞留、恶劣天气、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完善预警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或推演。应急人员、运力和物资等要准备充分,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四要加强值班值守,春运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收集报送重要信息,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三、严格落实责任,全力保障春运安全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以及各级领导责任,着力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防范事故发生。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法规、标准和条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严密“冬季四防”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突出重点部位、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人员和具体流程,单位领导要带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客运企业要严格春运驾驶员资格审查,对有超员、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以及列入“黑名单”等情形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员一律不得从事春运;加强对春运驾驶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要求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严格执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超速、超员、接拨打手机、闯红灯、酒驾、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根据运营里程按规定配备驾驶员,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道路客运驾驶员要履行安全告知和安全驾驶承诺喊话,播放安全告知视频;加强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管理,未按要求维护、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春运,严禁车辆“带病运行”,车辆应急设施设备和装置要配备齐全有效;严格执行“84220”、凌晨2:00—5:00中止运行或接驳运输等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夜间(晚22时至早6时)不得安排营运客车在该路段运行;进一步加强对承包客车、长途客车、夜间运行客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严防客车及驾驶员失控失管;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充分发挥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确保监控设备性能良好正常使用,不得安排不能保持在线的车辆运营,监控人员要对运行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提醒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天气、路况等相关信息;公交客运要严格危险品的查堵,对乘客影响驾驶员安全操作的要果断处理。汽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责任,突出“实名制”售票检票、旅客行包安检、客车安全例检、报班证件核查、出站安全检查、场站消防安全和旅客滞留疏散等加强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安全交通、文明出行的宣传,鼓励乘客参与运输安全保障,用于制止影响驾驶员正常驾驶、侵扰公共运输安全的旅客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监督的良好环境。

(二)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春运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大队要落实“三关一监督”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重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通过“一车三方”监管平台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监管。要加强辖区水域和重点船舶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船舶超载和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要配合政府加强督查,实行安全责任承包,防止私渡现象发生,确保春运水上通航秩序;客货运管理科要严格包车(旅游)标贴审核,严控超长途包车客运业务审批,对申请从事单程超过800公里的长途包车(旅游)业务的必须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安全评估报告。公路部门要加强对公路、桥梁等公路设施的巡查和养护,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原则上春运期间不安排公路大中修施工;要加大除雪、除冰物资设备的储备,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清除积雪,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航道部门要加强对航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检查与维护,船闸通闸运行、待闸和过闸要安全秩序,及时清除航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航道畅通。港口部门要加强对港口危化品作业码头的安全监管,督促港口码头对安全、设备设施、现场作业、安保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加强管理。

四、把握春运特点,科学统筹运输组织

2020年春节是近8年最早的农历新年,预计春运客流将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客流总量持续高位。预计全市春运公路铁路客运量约30万人次,继续保持高位运行。二是出行结构将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公路客流量预计为24万人次,比去年下降9%,而铁路运输量将大幅上升。全市共计投放客运班车338辆,应急运力客车10辆,现有客车运力基本能满足公路客运需求。三是出行需求更加多样。务工流、探亲流、学生流等是春运客流主体,旅游客流量将持续增长,反向客流将会呈现一定增长。四是客流高峰明显。节前学生流与务工流、探亲流等客流将高度叠加,节后客流将呈现“双高峰”。

春运期间,虽然气候条件总体上对春运影响偏小,但是多雨水。春节期间,全国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高速公路出行高峰期会增加道路客运运力调度、运输保障和交通安全压力。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科学统筹安排,优化运输组织,加大运输供给,保障旅客出行。一是做好运力计划安排,要制订详细的运力保障方案,编排常规和高峰应急运力安排计划,合理配置运力,落实加班、包车和应急运力;加强与周边地区协作联系,运力紧张时争取对口支援。二是加强客流预测和监测,客运企业(站)要结合历史数据对旅客出行需求及客流规律进行分析预测,并根据流向、流量和流时的实时监测情况,及时进行运力调配、班次调整,以提高运力效能。三是积极组织包车直达和定制客运,客运企业(站)要深入企业、产业园区、学校等重点旅客集散点,了解运输需求,为务工人员、学生销售团体票,组织包车直达运输,减少中转换乘环节。四是兼顾重点物资运输,坚持“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春运期间在旅客运输保障的同时要做好煤炭、成品油、粮食、农副产品、节日商品等供应物资和工农业生产急需物资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五、加强监管执法,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春运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和行业稳定。一要规范道路客运经营行为,加大对客运站、配客点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稽查力度,重点依法查处纠正客运各类运输违章行为,以及出租车拒载、绕道、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在重点区域、路段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无营运牌证从事客运班车、包车客运和网约车、出租车经营等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三要维护旅客合法权益,公布春运投诉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畅通诉求渠道,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和建议意见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反馈;严厉查处“甩客”、“倒客”以及运输企业违法、失信和不文明行为;配合物价部门加强价格监督,开展运输价格专项检查,查处乱收费、乱涨价等“宰客”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四要切实维护行业稳定,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完善行业维稳预案,加强信息研判和预警工作,落实防范措施,确保行业稳定。各执法单位要加强执法督导和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出现“三乱”行为。

六、开展主题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020年春运期间,全国继续开展春运“情满旅途”主题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等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暖流行动”等系列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关于春运期间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的通知》(交运发〔2015〕201号)的“九化”服务要求,动员交通运输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活动中,进一步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品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满意度。

七、加强宣传报道,规范各类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重视春运宣传报道工作。一是宣传春运氛围,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通过播放、张贴春运宣传标语、宣传海报等形式,营造春运氛围。客运站要张贴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的“情满旅途”活动春运宣传海报。二是宣传春运服务,组织媒体广泛报道交通运输系统改进提升春运服务有关情况,特别是对在售票、候乘、信息发布、路网运行保障、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的鲜活案例和感人事迹进行重点报道,积极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三是宣传春运情况,围绕春运首日、春节前客流高峰日、除夕、春节假期结束日、春运结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反映交通运输系统迎战客流高峰、加强运输衔接、强化值班值守等保障春运有关情况。同时,要统筹做好各级领导视察春运,以及春运安全检查等活动的宣传报道。

各单位要善于发现新闻线索,深入春运一线,广泛收集基层单位、运输企业、客运场站等服务旅客出行的典型做法,深入挖掘能够吸引人、打动人、感染人的鲜活案例和新闻素材,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沟通,主动、及时提供新闻素材,邀请记者进行春运专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通过现场连线、在线访谈、新闻直播、开辟专栏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报道春运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春运宣传报道稿件要及时报送局春运办和局办公室。

各单位要完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在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同时,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舆情监测,深入分析研判,准确把握新闻传播规律,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消除误会,努力化解矛盾。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