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82-9/2019-00035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启交港〔2019〕3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3-25 | 发布日期: | 2019-03-2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深化启东市沿江沿海港口装卸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全市沿江沿海各港口企业:
为积极落实人的不安全行为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加强港口装卸作业安全监管,深入推进沿江沿海港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根据省、市、县三级统一部署和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深化港口装卸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交综〔2019〕11号)、启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入开展系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启交安〔2019〕6号)等要求,我局决定在2018年开展沿江沿海港口装卸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2019年继续深化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港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不断提升港口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到2019年底,对2018年形成的《南通港口装卸作业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建议防范措施》(通港安监〔2018〕65号)中的部分措施形成制度化管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通过集中专业性培训不断提升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和装卸作业人员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危险货物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率98%,普通货物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率25%。
三、整治措施
(一)开展专项集中教育培训活动
各港口企业要通过现场调研或调查问卷等方式,分别了解港口企业和从业员工的培训需求,重点关注岗位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职责、应急处置技能、个人防护措施和相关方的教育培训,扎实提高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操作水平和应急能力。集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作业、码头水手等专业岗位人员技能培训,集中组织应急技能比武活动。市交通局将深入各港口企业开展督促、检查、指导。
(二)加强防范措施制度化建设
2018年南通市港口局印发了《港口装卸作业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建议防范措施》(通港安监〔2018〕65号),今年各港口企业在此基础上对部分建议防范措施实施制度化建设,要通过开展视频监控定期回放分析、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及使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等制度化建设,不断细化港口企业人的不安全行为防范措施。南通市交通局将在石油化工码头、散杂货码头企业分别选择2-3家作为试点,重点实施人的不安全行为防范措施制度化建设,并在全南通市港口系统内进行推广。
(三)加大风险点的管控力度
在2018年风险辨识管控的基础上,今年市局将重点对港口企业的软管、危险货物发车台、工索具、用电、动火、临水作业、操作人员持证、设备设施资质、港区车辆限速、相关方等风险点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港口企业要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留存影像台账资料备查。启东市交通局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对各港口企业的上述风险点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细致、深入的检查。
(四)严格港口现场作业安全管理
各港口企业要进一步落实港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装卸作业管理,并会同航运企业落实船岸联合安全检查制度,落实《船岸安全检查手册》,全面加强船港界面装卸作业安全管理;要加强现场作业管理和巡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油船油码头安全作业规程》《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等标准规范的执行,严禁违法违章作业,严禁超出规定装载;沿海港口企业不得为超出航区的内河船舶装卸货物,沿江港口企业不得为无合法海砂来源证明的内河船舶提供装卸服务。启东市交通局将严格控制新增码头危险货物作业品种,梳理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品种,规范品种名称,对于一年以上未作业的货种,重新评定作业条件;市局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非法经营行为,应当取缔的将坚决取缔,该撤销港口经营许可的将坚决予以撤销,同时,全市沿江沿海港口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做好在港船舶污染防控工作。
(五)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持续抓好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和持续运行,根据南通市交通局有关通知要求,到2019年底,全市危险货物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率98%,普通货物港口企业全部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且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率25%,积极鼓励部分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由二级提档升级为一级。市局将加强标准化体系运行的监督检查,建立“提升一批、整改一批、淘汰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机制,激发港口企业努力形成自我排查、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通过重创建、督运行、严复评、促整改,确保达标企业按标运作。
四、时间安排
从3月份起至2019年底,分三个阶段深化港口装卸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到4月)
各港口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深化港口装卸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积极动员部署,紧扣教育培训主题,综合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根据南通市交通运输局《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拟向南通市局推荐1-2家港口企业作为实施人的不安全行为防范措施制度化建设的试点。
市局将对仍未开展标准化体系建设的码头企业进行梳理,各仍未按规定实现达标的港口企业应当制订具体年度推进计划,按照南通市局通知要求,2019年底前如期完成达标建设任务(全市危货二级达标率98%以上,普货三级及以上达标率25%以上)。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到10月)
各港口企业要按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在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时要特别注重培训效果,采取“逐人过关”的形式,确保每个员工熟悉掌握培训内容,并留存考核影像资料备查。根据《南通港口装卸作业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建议防范措施》(通港安监〔2018〕65号),各单位要全面梳理完善本企业的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化建设压降人的不安全行为频率,并对港口装卸作业现场和日常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完善有关台账资料。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全面梳理、完善本单位制度建设情况报启东市交通局港口管理科。
市局将加大港口企业现场监管力度,对港口装卸作业现场和日常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不间断开展检查,如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格执法;督促指导各港口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申报达标考评工作,并对全市已通过标准化考评的港口企业,加强体系运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到12月)
各港口企业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做法、经验和不足,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研究解决方法,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将港口装卸作业专项整治行动逐步转化为日常安全管理措施,并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港口企业装卸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期间,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将对深化港口装卸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1、各港口企业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本次深化港口装卸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积极推动落实。
2、专项整治期间,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