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82-9/2019-00076 | 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水运,铁路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启交安〔2019〕14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7-04 | 发布日期: | 2019-07-0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抓好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暨组织“夏季安全百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局相关科室:
目前已进入夏季,高温酷暑以及强台风、雷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较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任务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市安委会有关加强夏季高温汛期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南通市交通局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交安〔2019〕13号)要求,现就我局切实抓好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继续在全系统深入组织开展第31个“夏季安全百日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防控措施
夏季安全生产季节性不利因素多,安全生产突发性事件易发高发。各单位和科室要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切实落实夏季及汛期安全生产各项防控工作。
一要落实防火防爆措施。夏季温高物燥,极易引发火灾,各单位要根据市局《交通运输行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启交安〔2019〕12号)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制定完善消防应急救援预案,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防范应对火灾爆炸事故的能力。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场所、使用和运输环节的监管,严格港口危险货物、车站、客运码头的安全检查。要严格电器使用制度,加强电器线路的检查维护,严防电器线路火灾事故发生。各单位应特别注意抓好对机驾人员夏季行车安全教育和车船电路油路的维护保养,防止车船受高温、雷电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
二要落实防台防汛措施。各单位要针对我市易受强台风、雷暴雨、天文大潮侵袭的情况,及时了解气象、汛情和水情等方面的信息,认真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工作,要针对暴雨、台风等恶劣气候及汛期水上航行安全的特点,加强重点水域的巡查监管,确保监管水域安全畅通。要深入开展防范船舶碰撞桥梁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提高汛期广大船员驾船通过跨河桥梁时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内河通航水域跨河桥梁的防撞设施、助航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设施设备配备设置到位,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船舶碰撞跨河桥梁事故的发生。要督促公路水运港口工程从业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严格执行恶劣天气不登高、不吊装作业制度,切实做好“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工作,加强桥梁深基坑支护与监测、临时支架搭设与拆除、大型模板安装、满堂支架、挂篮施工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有效防范土方坍塌、高处坠落、支架垮塌等事故发生。要对办公、生产、生活用房和所有的防雷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确保防雷击设施齐全可靠有效,确保房屋居住使用安全。
三要落实防暑降温措施。要督促监管企业严格落实防暑降温各项防范措施,妥善安排高温期间职工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职工休息时间,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要避开烈日高温时间。同时,做好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和个体防护用品的正常发放工作,确保职工健康,防止发生中暑。对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要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确保安全生产。
四要着力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各单位和相关科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夏季及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细化制定检查方案,科学研判安全形势,创新安全监管举措,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带队,组织开展道路客运、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危化品运输船舶、危险品码头、公路水运港口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普查。各单位安全检查要抽调专业人员参加,采取随机抽查和暗访的形式,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对关键设备、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经常查、反复查,提高检查频率,增强检查强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立即整改,不留后患。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故的发生。“百日赛”期间,市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的方式,对交通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开展专项检查,深挖细排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五要切实防控安全生产风险。各单位要严密排查行业及单位内部安全生产风险,制定风险防控计划方案,着力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工作。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减少高风险项目数量和重大危险源,在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道路客运、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和城市公交等高风险领域试点推行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推行事故隐患分类分级、闭环管理,逐步实现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治理“清单化”、“信息化”、“闭环化”,推动形成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行业监督指导、科技信息化支撑、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保障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夏季及汛期事故预防预控能力,科学防范和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杜绝交通运输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六要扎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应急防范。夏季受高温酷暑以及强台风、雷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影响,突发事件频发,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准备充分、处置得当。要结合单位实际,广泛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应急演练,突出演练的实战性和实效性。要将演练活动与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强化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使员工全面掌握应急救援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预警预防和应变应对能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夏季高温和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履职尽责,加强巡查,要按照即知即报、首问负责的原则,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有关部门,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各单位和相关科室级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着力抓好“两客一危”、城市公交、公路水运港口工程、公路航道安全保畅、港口危险货物码头等重点领域安全管控,确保夏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认真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百日竞赛”活动
(一)活动时间、主题与目标
活动时间:2019年7月1日至10月10日。
活动主题:严管控、除隐患、保安全
活动目标:“五杜绝一压降一提升”,即杜绝水陆交通运输重特大事故,杜绝单位内部重大工伤事故,杜绝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杜绝台风、汛期安全生产事故和高温中暑严重事故,杜绝其他意外重特大责任事故,压降一般事故发生率,提升安全管理综合防御能力。
(二)切实加强竞赛活动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系统“夏季安全百日竞赛”活动的领导,市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安委会委员为成员的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科,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为活动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和专项行动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促落实,分管负责人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活动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要以百日竞赛活动为契机,根据季节安全管理的特点,认真筹划、周密部署夏季安全工作,做到目标责任、制度措施、监督管理和应急保障“四到位”。要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严格履行安全管理干部、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安全职责,把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道关口。
(三)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百日赛”活动。要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夏季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全员发动,整体联动,牢固树立安全忧患意识。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职工,层层发动,动员广大交通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百日赛”活动。要充分运用标语、板报、宣传画、安全咨询、操作演练、知识竞赛、演讲、文艺活动、专题展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乐,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竞赛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系列活动的开展,督促监管企业加强对安管干部、关键岗位、特种作业、高危作业人员和一线职工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要讲求质量,讲求方法,讲求实效,做到时间、地点、人员、内容和效果“五落实”。
(四)竞赛活动的考核评比
1、 单位考核
为推动“百日赛”活动的扎实开展,市局将对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条件:(1)竞赛活动组织健全,部署周密,宣传发动到位;(2)安全防范措施严密、安全管理工作规范;(3)对单位内部、被监管单位安全拉网式检查不少于2次(轮),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4)单位内部不发生死亡、重伤、火灾爆炸、机械设备事故;(5)单位内部高温期间不发生中暑、中毒事故;(6)陆运企业不发生同责(含同责)以上一次死亡2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7)非专业运输单位(车队)不发生重大等级的责任事故;(8)活动期间,事故的死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全年控制指标的1/4;(9)水上辖区不发生重大等级交通事故;(10)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单位不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水陆交通堵塞或引发水陆交通事故;(11)不因防汛防台工作不力(主要指防汛、防台工作的组织指挥、应急措施、灾后施救)使财产受到总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损失;(12)不发生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险情。
2、个人评比
“百日赛”活动结束后,市局将根据 南通市局的要求对安全生产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评比表彰,评比条件:(1)在生产经营以及安全管理中有创新思路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显著改善行业及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2)有效防范或者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3)在安全生产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优异,作出突出贡献的;(4)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有重大立功表现的;(5)勇于同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突出事迹的。
各单位接本通知后,要迅速组织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本单位“夏季安全百日竞赛”活动,并于7月10日前将“百日赛”活动的方案报局安全科。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在10月9日前将“夏季安全百日竞赛”活动的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局安全科,逾期不报将取消评比资格。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