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23 16:1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启东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启东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依据《条例》的要求,2015年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了确保高质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启东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初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二)建章立制,健全机制。为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局按照《启东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分工、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拓展多种公开渠道。对公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通过启东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中国启东网站、电视、广播、报刊等公开渠道积极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发布交通运输管理等方面信息。

  (四)认真学习,统一思想。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全体机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信息公开的相关知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2015年度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15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文件类信息2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5条,人事信息1条,资金信息2条,通知公告11条,动态类信息302条。我局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项目备案信息157条。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实质性内容不多,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明确责任主体。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电视媒体和报刊杂志的作用,主动及时发布交通运输管理等方面信息。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