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82-9/2019-00004 分类: 公路,水运,铁路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文号: 启交扫黑〔2018〕1号
成文日期: 2018-03-22 发布日期: 2018-03-2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
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8-03-23 15:02 累计次数: 字体:[ ]

交通系统各有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打击交通运输领域内的涉黑涉恶势力,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进一步净化交通运输环境,维护交通运输秩序。经研究,决定成立市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惠锋

副组长:朱凯岳、龚 英、周 尧、黄 凯、赵庆辉、

张红霞、杨建辉

成 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路管理站、航道管理站、吕四船闸管理所、公共交通服务中心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局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主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尧同志担任,周思懿为联络员。

二、相关科室职责分工

(一)局法制科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局扫黑除恶工作;拟定全局扫黑除恶工作措施、制度并督促实施;收集、上报扫黑除恶资料;受理有关扫黑除恶的举报;督促各单位扫黑除恶职责履行;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上级部门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扫黑除恶的相关工作。

(二)局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配合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涉及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的后勤保障。

(三)财务科负责配合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资金,保证工作需要。

(四)工程管理科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打击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工程项目、恶意竞标的涉黑涉恶行为;相关工作人员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运输充当“保护伞”、“黑后台”的涉黑涉恶行为;联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执法检查,线索排查。

(五)客货运管理科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联络客货运企业,重点是汽运集团启东分公司、公交公司开展扫黑除恶领域的宣传教育活动;联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执法检查,线索排查。

(六)维修驾培科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联络维修企业、驾培企业开展扫黑除恶领域的宣传教育活动;联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执法检查,线索排查。

(七)港口管理科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联络港口经营企业开展扫黑除恶领域的宣传教育活动;联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执法检查,线索排查。

(八)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打击道路水路运输中非法从事客运经营,非法揽客的涉黑涉恶行为;垄断道路运输市场经营,非法开展串联罢运、越级上访、恶意破坏营运秩序、要挟政府答应无理要求等涉黑涉恶行为;借助黑恶势力垄断物流经营的涉黑涉恶行为;相关工作人员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运输充当“保护伞”、“黑后台”的涉黑涉恶行为;打击港口建设和管理领域的黑恶乱行为。

(九)公路管理站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打击公路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工程项目、恶意竞标的涉黑涉恶行为;组织煽动恶意索要补偿费、无故阻碍施工、干扰施工单位正常取料等涉黑涉恶行为;打击破坏、偷盗公路附属设施的涉黑涉恶行为;相关工作人员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运输充当“保护伞”、“黑后台”的涉黑涉恶行为。

(十)航道管理站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涉及航道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航道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等。

(十一)吕四船闸管理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涉及船闸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船闸管理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等。

(十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及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有相应的扫黑除恶机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要召开会议,全面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线索摸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摸排到的线索和接受群众举报的线索上报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涉黑涉恶案件,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治理水平。

市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联系人:周思懿,联系电话:68958826。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