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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4682-9/2018-00030 文号: 通启路〔2018〕19号号
信息来源: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18年04月10日
生效日期: 2018-04-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启东公路站关于修订绩效考核分配办法的通知
主题: 附件:

19号附件1.xls

派驻路政中队新.xls

2018年直属路政中队新.xls

启东公路站关于修订绩效考核分配办法的通知

各股室、各路政管理中队:

为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分配的激励惩处作用,提升全站干部职工的工作效能和干事激情,根据上级关于绩效考核分配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经研究,对全站绩效考核分配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具体规定如下:

一、考核体系

站成立综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赵庆辉、陈斌为组长,何乐平、王鑫、周陈钢为副组长,各股室、各路政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分设四个专项考核组,一是廉政作风建设考核组,组长:陈斌,组员:王志刚、范正杰;二是养护管理考核组,组长:何乐平,组员:林忠、裘新;三是路政管理考核组,组长:王鑫,组员:张兴、陈士辉;四是安全综治考核组,组长:周陈钢,组员:袁冬林、郁剑波。设立站综合绩效考核办公室,设在综合股(监督办),具体负责全站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汇总等日常工作。

二、考核内容

全站综合绩效考核分为共性部分和个性部分,其中共性部分为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安全综治,个性部分为路政工作、建养工作、农路工作、办公室工作、财审工作。共性部分考核由分管廉政作风建设、安全综治的站领导牵头负责,个性部分考核由分管业务工作的站领导牵头负责。实行百分制考核,共性部分占比40%,个性部分占比60%。综合得分=100分-各项扣分总和。

三、考核范围

全体在职在编人员、编外劳务人员(外借人员、二线人员除外)。分为站机关和路政管理中队两个序列进行考核。

四、考核基金

(一)从全站绩效工资总量中提取0.1部分,作为专项奖励经费,用于全站干部职工的阶段性和年度统筹考核奖励分配;1.2部分每月考核分配发放。

(二)在岗在编人员在奖励性绩效中每人每月提取500元作为考核基金。

(三)编外劳务人员在站发放补贴中每人每季提取500元作为考核基金。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形式

1.每日考核。站机关(含直属路政中队)和各派驻路政管理中队安装智能化考勤设备,统计每日出勤和上下班情况,每日两次考勤,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各一次。站机关按照上级规定作息时间考勤,派驻路政管理中队按照实际时间考勤。节假日、双休日加(值)班按照实际时间考勤。

2.每月督查。按照站督查计划,由站领导牵头对分管部门的三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和出勤情况进行督促提醒。同时,根据智能化考勤设备的数据统计汇总考勤结果,每月进行公示。

3.每季考核。站考核组根据分工,按照考核细则,每季度组织对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和作风纪律进行评分,然后汇总统计。其中站机关各股室前三季度根据共性目标进行考评,年度根据南通市公路处各条线得分情况进行考评(站机关各股室年度考核以第一名100分起算,每降低一个名次递减10分,以此类推,乘以60%后计入总分);各派驻路政管理中队每季度和年度根据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进行考评。

(二)考核评定和发放

1.季度和年度考核兑现规定。按照每季度考核得分情况,站机关和派驻路政管理中队各评定优胜部门一个,进行通报表彰,对优胜部门前三季度每季度人均奖励绩效500元,年度(第四季度)人均奖励绩效1000元;编外劳务人员奖励绩效折半计发。优胜部门依据站分配的绩效奖励额度,结合部门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差别化分配发放,不得搞平均主义。

2.各项表彰奖励规定。一是被通报表彰的先进工作者,被站部通报表彰的,给予500元奖励;被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启东市人民政府、南通市公路管理处、启东市交通运输局通报表彰的,给予800元奖励;被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及以上部门通报表彰的,给予1000元奖励;奖励以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为准。二是对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活动或竞赛获奖人员,给予上级部门同等数额或者相应等次的奖励;对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考试,排名在1-5名的奖励500元,排名在6-10名的奖励300元;对站组织的各类考试竞赛或学习笔记心得评比,排名在前10名的奖励200元。

3.各项处罚惩治规定。一是对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考试,考试成绩低于平均分的处罚200元,无故缺考者处罚500元并通报批评。二是对参加站组织的各类会议或者活动等,无故缺席者每次处罚100元,迟到早退者每次处罚30元。三是对平日出勤和上下班违规处罚,详见站考勤制度规定。

4.各项请销假规定。实行一事一请、事前报告和书面请假制度,必须本人填写书面请假单,逐级审批,备案登记。详见站考勤制度规定。

5.实行集体连带捆绑考核。发生绩效考核一票否决情况,除给当事人严厉处罚外,实行连带捆绑处罚。一般工作人员发生一票否决情况,所在部门其他工作人员捆绑处罚200元,部门负责人捆绑处罚500元。站机关中层管理人员发生一票否决情况,站分管领导捆绑处罚500元;路政管理中队负责人发生一票否决情况,挂钩该中队的站领导捆绑处罚500元;站副职领导发生一票否决情况,站主要领导捆绑处罚500元。

(三)否决处罚情况

1.凡出现以下违规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事人相应月度奖励性绩效:

(1)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问题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的;

(2)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发生责任事故或违规问题导致不达标的;

(3)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造成较大影响的;

(4)在上级工作检查中严重滞后影响全站的;

(5)其它上级明令禁止或站考核领导组认定的否决行为。

2.凡出现以下违法违纪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事人年度奖励性绩效:

(1)发生酒驾醉驾、重大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查处的;

(2)发生赌博、涉黄涉毒或者其他治安案件被公安机关查处的;

(3)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4)其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六、其它事项:

(一)各条线具体绩效考核细则由站领导根据各自分工牵头制订。

(二)编外劳务人员考核分配由站考核办具体负责,报站考核领导组审定后发放。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站考核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

七、实施时间:

自站正式发文之日起实施。

 

 

 

江苏省启东市公路管理站

2018年3月21日

 

 

19号附件1.xls

派驻路政中队新.xls

2018年直属路政中队新.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