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原则
参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规范2022年度全省交通综合执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交执法传〔2022〕19号)精神,依据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通交执法安〔2020〕27号)的要求,坚持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结合质监中队机构职责、人员组成和执法检查实际编制此计划。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和交通建设项目市场行为、概(预)算执行情况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严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有效遏制辖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辖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执法人数及装备
(一)执法人员编配
质监中队共有在岗执法人员7人(3人外借,1人今年退休),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保留适当余地”的原则,本执法计划中执法人员按3人计算。
(二)执法装备配备
行政执法车辆1辆、执法记录仪2台、执法手机3台。
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执法安排
2023年目前辖区共有6个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若有新增工程,执法计划相应调整)。根据省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市场)行政检查履职标准的通知》、《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的通知》,年度执法按以下标准执行:
项目 |
工程数 |
检查 频次 (次/年) |
检查时间安排 (日/项目) |
检查人数 安排 (人/次) |
执法检查 工作日 (日﹒人) |
执法部门 |
“蓝盾2023”专项执法 |
6 |
3 |
1 |
2 |
36 |
质监中队 |
质量、安全综合督查 |
6 |
2 |
1 |
2 |
24 |
|
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市场)行政检查 |
6 |
2 |
1 |
2 |
24 |
|
合计 |
84 |
五、工作要求
在执行具体执法计划时要坚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作为根本指南,切实贯彻落实年度计划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百次教育不如一次处罚”、“能处罚的要坚决处罚”,杜绝执法监管宽松软,突出加大执法力度,对有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的企业及其责任人,一律运用《安全生产法》赋予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等处罚手段和措施进行执法,确保中队年度执法计划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