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26 14:2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合作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合作镇政府信息定期统计通报制度。

1.镇党委政府办公室每半年对各单位、中心的政府信息报送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并进行通报。

2.镇党委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工作人员每半个月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一次更新。

二、合作镇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

1.认真组织学习保密守则,切实加强对上网信息保密管理的领导,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重视上网信息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上网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2.坚持“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网信息登记。

3.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在公开信息上不发生泄漏危机国家安全。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三、合作镇政府信息定期梳理汇总制度。

1.明确政府信息专人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梳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2.依照《政府信息工作条例》的规定,于信息产生后的10日内对信息进行梳理汇总。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签署审核意见后,送至党政办。

3.政府组织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信息的及时梳理汇总和信息的审查工作。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