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93-6/2019-00093
分类: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通知
发布机构: 合作镇
文号: 合政发〔2018〕61号
成文日期: 2018-11-15
发布日期: 2018-11-2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合作镇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合作镇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合作镇 发布时间:2018-11-27 12:38 累计次数: 字体:[ ]

镇机关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将《合作镇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启东市合作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5日

合作镇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合作镇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根据南通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印发的《关于推进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通公节能办〔2018〕4号)和启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印发<启东市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的通知》(启机管〔2018〕33号)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确定从2018年11月15日起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2018年11月15日起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确保常态”为基本原则,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人人参与,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发挥表率带头作用。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成立镇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陶卫新

副组长:黄  为  顾恬恬

成  员:陆赛男  张金花  邢豪杰  范家庆  陶美珠  吴忠辉  彭晓华  黄新辉  俞海卫  邱  杰  朱  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等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工作的开展,办公室主任由陆赛男同志兼任,联系电话0513-83966233。

三、分类方式 

为全面扎实稳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根据我镇机关的实际情况,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执行,具体分类要求如下:

1.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分为纸类、金属、颜料、玻璃和织物五大类。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和其他可回收物(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2.有害垃圾。指含有毒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

3.餐厨垃圾。指行政中心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

4.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品、一次性餐具、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垃圾分类是垃圾治理的一场革命。要强化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方案,专题进行部署;要通过发放分类宣传册、组织培训等形式营造深厚的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氛围,达到“三个明确”:明确垃圾分类的意义、明确垃圾分类的方式、明确垃圾分类的责任。

(二)规范配置,容器分类。(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镇政府大院门口及机关大院内各楼层配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容器。食堂配置密闭容器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各办公室产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投放到楼层分类容器,有害垃圾收集后交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处理。

(三)全面实施,人人参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从2018年11月15日起,要切实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年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抓出实效。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所有工作人员人人参与、规范分类、准确投放,对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不力的个人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政发61号(关于印发《合作镇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