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93-6/2021-00030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合作镇人民政府
文号: 合政发〔2021〕39号
成文日期: 2021-08-06
发布日期: 2021-08-1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明确合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合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来源: 合作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16 11:0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启东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为进一步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强化各村、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管网络,横向协调,纵向畅通,保障全镇安全消防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切实推动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创造良好和谐的安全环境。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和指导合作镇消防工作。组织制定本镇消防安全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督促落实;综合研判全镇消防工作形势,提出相应对策;组织开展全镇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协调解决全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完成启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对全镇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全镇机关各部门、各村开展应急演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消防应急救援工作。

三、各部门消防工作职责

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工作职能,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联动执法,形成合力,共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整治火灾隐患,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突出问题;积极参与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的检查、指导、监督、考核等相关活动;协同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参与相关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一)合作镇中心派出所

1.开展辖区内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2.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

3.对大型群体性活动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4.负责维护消防安全事故的现场秩序,协助完成各类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任务,按规定参与有关消防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依法对有关场所、生产经营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指导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负责消防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

2.负责协助调查处理消防安全事故;

3.承担全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4.清理占道经营摊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5.会同相关部门排查整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涉及的消防安全问题。

(三)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1.负责督促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村庄规划范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

2.负责对农业种植业和水域养殖业的工棚、宿舍等场所的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等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

4.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

5.负责对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会同其他部门做好因发生火灾而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工作。

(四)镇经济发展局

1.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2.配合抓好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落实工作。

3.综合监督检查工贸领域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责任制的落实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度落实情况;

4.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协助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消防安全生产行为;

5.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各大小经营档口、批发商的消防责任制的落实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6.负责消防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及对销售环节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镇建设局

1.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做好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在规划建设项目申报审核时应充分考虑建设用地的地质条件,从源头上防止消防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对镇规划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3.开展本部门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防患督促整改工作;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我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结合城区道路建设的配套消防设施建设;

5.规范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市场,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做好辖区内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六)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

1.组织本部门参与灭火救灾活动,及时扑灭灾害和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2.发挥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作用。

(七)镇教管办

1.协助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全镇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各学校、幼儿园、宗教场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2.组织、指导、督促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在校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灭火、疏散等应急演练;

3.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车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完善学校消防安全设施;

4.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旅游等校外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

(八)镇财政局

确保辖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经费投入。

合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施宇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龚黄健 副镇长

王永刚 副镇长

沈春雅 副镇长

董贤能 副镇长

张利国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陶 勇 镇中心派出所所长、副镇长(挂职)

成 员:陶美珠 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

傅佩佩 镇经济发展局局长

范家庆 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邢豪杰 镇建设局局长

吴忠辉 镇财政局局长

朱庆辉 镇综合执法局局长

姜新颖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

陈小龙 镇城管中队长(市下派)

陈 卓 合作镇中心派出所副队长

宋 凯 合作中心卫生院院长

黄卫华 合作镇教管委主任

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合作镇中心派出所专职消防队,办公室负责人为陈卓,负责合作镇消防安全日常工作。

                                                   启东市合作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

政发3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合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