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888-3/2019-00031 |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汇龙镇 |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9-04-01 | ||||
发布日期: | 2019-04-02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在全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 |
各村、各企业,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刻汲取盐城天嘉宜化工“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苏办发电〔2019〕29号)的工作部署以及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通办发电〔2019〕36号)和启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启办发电〔2019〕35号)要求,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现将有关通知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合法企业的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降低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关闭一批、整顿一批、提升一批,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危险化学品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变更风险管控是否健全落实;
(2)生产装置、高危生产活动和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管廊等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
(3)危化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储存设施,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重点目标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停产复工企业是否具备开工复产条件,并组织专家对开工复产计划进行审查指导;
(5)自动控制系统是否依规按章设计、运行、维护;
(6)作业现场管理、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是否科学有效;
(7)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落实提级管理、提级审批、第三方监护等规范要求;
(8)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2.职责分工
(1)各村负责各自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安委办负责综合监督检查和大检查的协调工作;
(3)有关部门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区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安监所:具体负责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
派出所:具体负责涉及剧毒化学品储存的安全专项检查和督查;
生态环境办:具体负责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专项检查和督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汇龙、惠萍分局):具体负责气瓶和企业、单位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和督查;
村镇建设办:具体负责涉及城镇燃气配套罐区、液化气充装站和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
教管办:具体负责各类学校医疗单位危险品储存设施的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
第三人民医院:具体负责医疗单位危险品储存设施的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
经发办:具体负责加油站、餐饮场所等领域危险品储存设施的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
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职责分工,抓好本部门、本条线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检查安排
(1)自查自改阶段(2019年4月20日前)。即日起至4月20日,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业和单位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查自改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自行制定),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20日前分别报镇安监所和行业主管部门。
(2)乡镇一级普查阶段(2019年4月30日前)。镇将在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于4月30日前完成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的普查工作,做到普查覆盖面100%。
(3)启东市级复查阶段(2019年5月20日前)。市有关部门将在乡镇一级普查的基础上,于5月20日前完成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的复查工作,做到复查覆盖面100%。
(4)南通市级抽查阶段(2019年5月31日前)。南通市各有关部门将在县级复查的基础上,于5月31日前完成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的抽查工作,其中对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以及港口、码头、学校、医院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做到全覆盖,抽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少于30家,抽查其他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不得少于总数的10%。
(5)全面总结阶段(2019年6月5日前)。镇有关部门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检查报告,于6月5日前报送镇安监所。
4.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和有关部门要把此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层层落实责任措施。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要齐抓共管,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精心组织,迅速部署。镇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细致的检查方案,并立即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
(3)严肃纪律,严明责任。镇和有关部门要严肃安全检查纪律,严明检查责任,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作业一线进行彻底排查。要结合实际邀请有关专家参加检查和督查,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检查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自4月15日起每周四下班前报镇安监所。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警示教育活动时间
2019年4月2日前。
2.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对象
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以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
3.警示教育活动基本内容
(1)观看下列警示教育片: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如皋众昌化工有限公司“12?18”较大事故警示教育片;
(2)传达3月22日南通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进会精神;
(3)部署全面开展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4)现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活动,企业接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现场签订并递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4.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要立即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组织实施,务求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同时,督促涉及危化品企业务必对全体企业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将企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总结于4月2日17:00前报镇和行业管理部门。
(三)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活动
1.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明确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和不履行主体责任应当承担的行政、民事、刑事等方面的法律责任清单,督促所有化工企业签订承诺书,并向社会公示,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倒逼企业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自觉,不断巩固夯实我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专项行动范围
我镇范围内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企业、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一般化工企业、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3.告知承诺内容
通过送达签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承担未正确履行责任带来的相应法律责任。
4.实施步骤
(1)告知承诺阶段(4月底前)。按照“分级分类、全面覆盖”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告知书、承诺书送达签订工作,并督促企业对告知承诺内容进行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确保告知书、承诺书送达签订率100%,告知承诺公示率100%。
(2)集中整治阶段(5月底前)。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辖区化工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查找专项行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对拒不接受告知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不履行承诺公示的,一律纳入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3)巩固验收阶段(6月底前)。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持续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构建形成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机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动态管理、长效管理。
5.工作要求
(1)分级复核。镇安监所将对所有化工企业接受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及公示告知承诺情况进行普查;启东市应急管理局将在普查的基础上,对下级报备的普查情况进行100%复查。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将在市复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5%。
(2)加强落实。镇安监所将严格落实责任,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大对化工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的督查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告知承诺专项行动常态长效化开展。
(3)激励惩戒。镇安监所将根据化工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和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对积极主动开展承诺公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且成效显著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对未按要求开展承诺公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问题突出的,要纳入安全生产监管重点、不良信用管理,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实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
涉及其他行业领域的企业,请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务必严格对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的通知》(启安委〔2019〕4号)文件的要求,确保专项行动的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四)开展全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目标任务
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率达到100%。行政复议撤销率、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
强化执法监督。全镇综合监督实现全覆盖。
2.主要工作措施
(1)针对化工企业动火作业、高空作业、复产复工、检维修、承包商管理等重点环节,加大执法力度,遏制多发、重复类事故。
(2)对阶段性新情况、区域性新问题以及一定范围内呈现的事故苗头加强分析研判,明确执法指向与执法重点,及时调整执法方案,制订应急执法措施,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执法行动。
(3)依据《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行政处罚依据》,以高风险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易发生火灾、爆炸的企业为重点,开展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
3.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重点。深刻认识执法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最有效抓手,以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有社会影响的事故、压减一般事故为目标,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突破,按照本次大检查要求,集中执法、严格执法、深度执法,坚决查办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掀起安全生产执法高潮,有力有效震慑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企业。
(2)保持高压、动真碰硬。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化工企业,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坚决把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职权和明确的行政、刑事罚则运用到位,真正起到纠违除患的作用。要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敦促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动我镇危险化学品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镇政府各分管副镇长牵头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附件:
1、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任务分解表
2、安全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日
附件1: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任务分解表
类别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阶段 |
牵头镇领导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一)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
1 |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 |
1.自查自改阶段(4月20日前) 2.乡镇一级普查阶段(4月30日前) 3.县级复查阶段(5月20日前) 4.市级抽查阶段(5月31日前) 5.全面总结阶段(6月10日前) |
龚 健 张燕华 |
安监所 |
各村、相关部门和企业 |
|
2 |
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专项检查和督查 |
李伟 |
生态环境办 |
||||
3 |
涉及剧毒化学品储存安全专项和督查 |
黄洪岗 |
派出所 |
||||
4 |
气瓶和企业、单位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和督查 |
蒋海泉 |
市管局(汇龙、惠萍分局) |
||||
5 |
涉及城镇燃气配套罐区、液化气充装站和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 |
李伟 李雷兵 |
村镇建设办 |
||||
6 |
各类学校危险品储存设施的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 |
袁允兰 |
教管办 |
||||
7 |
医疗单位危险品储存设施的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 |
第三人民医院 |
|||||
8 |
加油站、餐饮场所等领域危险品储存设施的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 |
龚 健 张燕华 |
经发线 |
||||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
9 |
(1)观看下列警示教育片; (2)传达3月22日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进会精神; (3)部署全面开展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4)现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活动,企业接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现场签订并递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
4月2日前 |
龚健 张燕华 |
安监所 |
各村、安委会成员单位 |
警示教育活动4月2日前举行 |
(三)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 |
10 |
送达签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承担未正确履行责任带来的相应法律责任。 |
1.告知承诺阶段(4月底前) 2.集中整治阶段(5月底前) 3.巩固验收阶段(6月底前) |
龚健 张燕华 |
安监所 |
各村、相关部门 |
|
(四)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
11 |
(1)针对化工企业动火作业、高空作业、复产复工、检维修、承包商管理等重点环节,加大执法力度,遏制多发、重复类事故。 (2)对阶段性新情况、区域性新问题以及一定范围内呈现的事故苗头加强分析研判,明确执法指向与执法重点,及时调整执法方案,制订应急执法措施,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执法行动。 (3)依据《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行政处罚依据》,以高风险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易发生火灾、爆炸的企业为重点,开展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 |
全年 |
龚健 黄洪岗 |
安监所 |
各村、相关部门 |
附件2:
安全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地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行业领域 |
派出检查情况 |
执法处罚情况 |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数 |
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
||||||||
检查企业(单位)数 |
查出隐患数 |
整改隐患数 |
挂牌重大隐患数 |
关闭取缔数 |
停产整顿数 |
暂扣吊销证照企业数 |
处罚金额(万元) |
追究刑事责任 |
||||
单位(家) |
个人(人) |
|||||||||||
危险化学品 |
||||||||||||
冶金工贸 |
||||||||||||
环保固废 |
||||||||||||
交通运输 |
||||||||||||
建筑施工 |
||||||||||||
特种设备 |
||||||||||||
农业机械 |
||||||||||||
海洋渔业 |
||||||||||||
城镇燃气 |
||||||||||||
油气管道 |
||||||||||||
文化旅游 |
||||||||||||
教 育 |
||||||||||||
烟花爆竹 |
||||||||||||
森林防火 |
||||||||||||
消 防 |
||||||||||||
其他行业领域 |
填报人(签字): 安委办主任(签字):
注:1、汇总数据为截止填报当日,安全大检查开展的累计数据。2、每周三下午5:00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