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888-3/2017-00017 | ||||
分类: | 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汇龙镇 |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7-08-04 | ||||
发布日期: | 2017-08-04 |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印发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村、各企业、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电〔2017〕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印发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安委〔2017〕11号)要求,镇政府决定从7月份起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下简称“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南通以及启东市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部署安排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以不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底线,以压降事故总量和有效防范事故为目标,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政治责任,结合我镇“三防一治两提升”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与政府督查巡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行动”,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范围:
范围覆盖全镇所有村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内容:
1.政府方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情况,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情况,严格监管执法情况,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推进情况,组织协调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落实“三防一治两提升”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情况,“五个年”项目化组织推进情况,事故查处情况等。
2.行业方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情况,有关部门主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落实“三防一治两提升”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情况等。
3.企业方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情况,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年”活动情况,落实“三防一治两提升”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情况等。
(三)重点:
1.建筑施工、燃气安全。建筑施工方面:一是施工现场排水。要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和设计排水方案等,确保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二是边坡基坑支护。及时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雨后及时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观察边坡有无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加大对基坑周边的监控,配备足够排水设施。三是脚手架工程。恶劣天气时,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恶劣天气后,检查脚手架是否摇晃、变形,遇有倾斜、下沉、连墙件松脱、节点连接位移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并及时处理。四是施工临时用电。确保各种电气设备干燥处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等防雨措施可靠,确保各类临时用电线路无漏电、腐蚀、松动等现象。五是起重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附着应确保稳固,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要求,各种安全装置应齐全和灵敏可靠,提高设备抗台风、防雷击和防倾覆的性能。六是电焊动火作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所持证件真实有效,《动火作业许可证》等安全管理制度防范措施执行到位。七是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选址安全可靠,在大风、大雨前应整修加固,确保不漏、不塌、不倒;大风和大雨后应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八是落实夏季建筑施工各项防暑降温措施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落实“五个环节”管控措施情况;建筑施工现场各项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燃气安全方面:一是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预案建设等。二是燃气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情况。加强城建、公安、市管等部门间协调联动,查处出租房用于非法经营燃气行为,严厉打击液化气无证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的行为,打击“黑气源”、“黑气站”,维护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三是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建设、市管、环保、城管、消防等部门要认真履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餐饮燃气安全管理,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分解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组织落实情况,2017年应完成任务的按计划实施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化品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企业涉及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剧毒液体等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场所的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动火作业制度执行情况及动火作业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平台构建情况。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现象;是否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是否集中连片经营或在超市内销售;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和来源不明的产品;是否在许可证注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是否有超许可证注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等。
3.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公共娱乐场所、客运场站、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自防自救情况。严查居民小区、村民住宅出租房和群租房以及通宵浴室消防安全隐患,加强“三合一”场所、地下空间、超大型综合体等风险管控和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等。
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强化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环节监管,强化电器产品源头质量管控情况。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情况。
4.冶金工贸。高温熔融金属领域。重点检查金属熔炉、煤气发生炉、煤气柜等设备设施情况。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等方面事故防范情况。结合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以安全生产状况五个方面的问题为重点的联合执法检查情况。
涉爆粉尘领域。强化作业场所超过30人粉尘企业的隐患治理,对涉爆粉尘企业核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整改的跟踪督办情况。对作业场所10人以上30人以下涉爆粉尘企业的开展专项核查工作情况。对铝镁金属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情况。组织专家对作业场所超过10人的金属、木质、粮食等粉尘企业开展专家会诊式检查情况。
涉氨制冷领域和有限空间作业方面。对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单独设置的企业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情况。对存在的两类重大隐患企业整改的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开展情况。开展造纸、酱腌菜生产企业以及存在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的确认工作情况。
5.特种设备。一是加强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使用单位依法落实定期检验制度,加强夏季安全生产现场巡查,强化职工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二是突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重点场所电梯使用的现场检查。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加强对电梯运行的日常巡查,强化电梯钥匙等管理制度的落实。要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切实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工作,重点检查和调试电梯制动器、门锁等重点部件,密切跟踪设备运行情况,确保电梯处于安全运行状态。三是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检查。针对近期省内部分地区连续发生餐饮经营等相关场所燃气泄漏燃爆事故,督促气瓶充装单位严格实行气瓶条码管理,认真做好气瓶充装前检查和充装复检工作,防止因瓶体﹑阀门缺陷导致气体泄漏;针对夏季气候条件,尤其要做好储运设备的降温和适量充装工作,防止曝晒和超量充装引起爆炸。四是加强露天使用的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完善防雷设施,防止安全装置失效引发突发性事故。要重点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的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排查消除隐患。
6.农业农村、水利安全。农村设施。粮食和“菜篮子”产品安全生产,温室大棚、危旧畜禽舍、水电线路、通风降温等设施地排险加固情况;农业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情况,加大液氨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环节检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车间粉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贮存、保管及使用情况;农资生产企业、农资市场和门店、兽药生产企业生物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沼气工程、秸秆气化站等可再生能源施工维护及工程运行安全,秸秆堆场的消防安全;加强对兽医实验室、农产品质检机构设施安全检查。
农业机械。加强变型拖拉机源头管理,执行“上线检测、一年双检、逾检注销”规定情况;变型拖拉机报废和淘汰制度落实情况,在交通情况复杂、流量大的区域和路段,对变型拖拉机禁行、限行措施落实情况;加大对变型拖拉机路面动态监管,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汛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烘干机等重点机械作业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情况;强化水利运行工程安全检查,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泵站、水闸、堤防等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安全巡查和监测情况。强化农村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农田水利、水土保持、高效节水灌溉、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电力。认真排查重要输变电设施薄弱环节和隐患,加强发电设备运行管理情况;“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农网改造升级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坍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中毒与窒息伤害、火灾等事故隐患排查情况,业务外包队伍安全管理情况;配合开展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新能源发电机组大规模集中接入电网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新能源机组建设施工、涉网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组织实施方式
(一)各村居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本实施方案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组织企业自查自改自报。
(二)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检查重点内容,组织指导并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高温熔融等行业由安监所牵头负责;
2.危险房屋、建筑施工、燃气等由建设办、城管中队牵头负责;
3.加油站、旅游、商超、电力、工贸行业企业等由经发办牵头负责;
4.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等由公安派出所(中心所、城西所、开发区所)牵头负责,
5.特种设备等由市管(汇龙、惠萍)分局牵头负责;
6.农村设施、农业机械、农业企业、水利等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7.医院、养老院、学校(学生接送车)等由社会事务办牵头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由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有关职责分工,抓好监督检查,确保全覆盖。
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行业领域重点,结合各自实际,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制定方案,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改自报活动。要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月27日至8月5日)。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村(居)和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照自查表(附件1),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自查表及整改情况要在单位内进行公示,接受从业人员监督。8月10号之前报镇安委办。
(二)全面普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5日至9月10日)。各村、镇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对表检查。结合《关于在全镇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汇政发[2017]42号)文件按照分级复核制度开展普查、复查工作。在这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9月20日前各村、镇各部门将“附件3”报镇安监所,镇政府将对各村、镇各部门和单位开展情况按照上报要求进行持续督导。
(三)巩固提高,考核验收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各村、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在普查、复查的基础上,对本次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着力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对开展不认真,存在走过场现象,要严肃查处;对重大隐患不整改的,视同事故严肃问责,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任责任,提高大检查成效。镇安委会将对各村、镇各部门和单位“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巡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
五、工作制度
为确保这次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镇政府决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信息报送制度。各村,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镇各部门和单位8月5日前上报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9月5日前上报大检查阶段性开展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工作情况,9月20日前上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10月12日前将工作总结报至镇安委办。自8月份开始,相关汇总表(附件2)报送实施周报制度,每周三上午11:00前将汇总表报至镇安委办,镇安委办将及时汇总报至市安委办。各村、镇各部门和单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报送工作。
(二)情况通报制度。镇安委办每月汇总各村、镇各部门和单位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阶段工作措施,并予以通报。
(三)考核验收制度。镇安委办将对各村、镇各部门和单位开展情况进行考核,严格组织考评,真正通过考评找出存在问题和差距,激励各村及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镇政府成立“行动”领导小组。龚健镇长任组长,张燕华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镇安委办负责“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各村、镇各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领导小组,坚决把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作为政治责任和重大任务,全面开展行动,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检查执法,提高监管实效。各村、镇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开展“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夏季百日执法行动结合起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村、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大检查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巡查考核,健全长效机制。镇安委会把这次“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进行严肃问责。各村、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强化源头管控,加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标准规范,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联系人:镇安委办(沈宏),联系电话(传真):83116061。
附件
1.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表;
2.各村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3.各村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普查统计表;
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
附件1:
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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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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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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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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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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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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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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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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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障安全投入、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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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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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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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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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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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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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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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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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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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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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岗位、工艺、设施设备危险因素排查情况;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标志标识设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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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岗位危险因素清单编制情况;危险因数管控措施纳入岗位操作规程情况;危险因素及其管控措施以及应急处置告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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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危险因素管控工作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南通市企业安全生产分色分级监管系统》登录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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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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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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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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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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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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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近年来被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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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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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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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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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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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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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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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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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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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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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年”活动组织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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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年”活动组织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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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落实夏季和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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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复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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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园区)普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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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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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部门和单位复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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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级抽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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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注:1、此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镇(街道、园区)普查、市级部门和单位复查都要各自存档。
2、具体问题可另附页。
附件2:
各村、镇各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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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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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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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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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惩戒失信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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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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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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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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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企业(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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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出
隐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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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
隐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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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重大隐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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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取缔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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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整顿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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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吊销证照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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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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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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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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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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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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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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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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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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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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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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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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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
注:1、汇总表数据务必客观、真实、准确;汇总数据为截止填报当日,“行动”开展的累计数据。
2、每周三上午11:00前报镇安监所。
附件3:
各村、镇各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普查统计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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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生产经营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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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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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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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开展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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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内容中是否有具体问题(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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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中发现
重大隐患(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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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中发现
重大隐患(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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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填报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
注:各村、镇各部门和单位普查后填此汇总表,于9月20日之前报至镇安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