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888-3/2020-00008 | ||||
分类: | 其他\其他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汇龙镇 | ||||
文号: | 汇政发〔2020〕1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1-27 | ||||
发布日期: | 2020-02-03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汇龙镇人民政府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
镇属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传染病),保障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建立联防联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原则
传染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管理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及时发现病例,规范处置流程,阻断传播途径。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防控应急工作领导组及职责
总指挥:朱卫忠
组 长:龚 健
副组长:陈 霞、李 伟、蒋海泉、毛新洪、陆庆兵、张燕华
李雷兵、陆 里、何 旭、范兴辉、袁允兰、施群忠
陈小茂、曹远江、葛明泉、赵件华
组 员:张 婷、施 辉、施东铃、严向东、袁伟宏、曹竹青
秦建新、林思敏、黄海荣、沈咏勇
职 责: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落实本镇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各项工作,做好疫情的预防和处置。
领导组下设三个专门工作小组。
1.防控应急处置小组及职责
组 长:龚 健
副组长:李雷兵、范兴辉、曹远江
组 员:张 婷、施 辉、施东铃、黄颖娟、薛 飞、吴亚红
黄海荣、沈咏勇及各村居党组织负责人、应急管理员
职 责:组织指导村民群众做好传染病自我预防工作;落实重点人员的跟踪管控;协调处置居家隔离人员的有效处置;做好相关症状人员的送医转诊;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现场处置;根据疫情发展需要执行上级新的指示要求。
2.防控信息收集小组及职责
组 长:龚 健
副组长:曹远江
组 员:施东铃、黄颖娟、薛 飞、吴亚红、曹竹青及各村居党组织负责人、信息员
职 责:负责来自疫区相关人员调查登记及情况收集,落实报告制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3.防控应急后勤小组及职责
组 长:李 伟
副组长:张 婷、施 辉
组 员:施东铃、黄颖娟、薛 飞、吴亚红
职 责:负责传染病防治所需设备、车辆、防护物品和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及应急工作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四、预防措施
1.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群众和基层各单位,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重点做好“六小行业”的专项整治。各类商业、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电梯间、公共电话间、公共卫生间等公共设施和用具进行定期消毒。
2.积极开展社区宣传教育。利用网络平台、宣传橱窗、广播等宣传阵地和途径,开展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努力压降人为蔓延风险。
3.强化经营场所日常监管。加强对农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检查,加强病媒生物防制、通风管理,做到每日清洗消毒。严禁活禽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
4.落实学生晨检工作制度。在镇教管办的监督指导下,各学校、幼儿园指定专人负责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教育系统传染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5.严格食堂厨房卫生监管。对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及养老机构食堂加强卫生监管,严格责任追究和处罚制度,确保用餐安全。
6.其他有利于疫情防治的工作。
五、监测措施
1.开展涉疫人员全面排查。对2周内武汉回启人员或2周内接触过武汉回启人员的对象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并跟踪其健康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对回启人员的排查,进一步压控疫情导入源。
2.做好重点场所人员监测。做好车站、商场等重点场所工的监测,严控人员交流交叉数量,缩小流动传播源。
3.开展重点人群疫情监测。严防输入性病例,加强入启发热人员的检疫,对武汉来启人员采取严格的卫生检疫措施。
4.加强发热病例监测检测。在第三人民医院、城区医院设置发热门诊,配备专业人员和医疗器械,按照防控技术规范要求,实施预检分诊、门诊监测,对可疑病例必须尽快采样送交市疾控中心转送南通市疾控中心检测,确保病例早期发现。
六、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镇村干部必须第一时间劝其到指定医院检查,并及时向市疾控中心和镇政府报告。对密切接触者,第三人民医院派人进行必要的检查,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2.经医疗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并迅速开展对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工作。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防疫部门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所在村委会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做好消毒处理。
5.暂时停止大规模集体活动。在本镇范围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6.村委会协助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7.宣传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通报工作,信息通报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
8.传染病病人的诊断以政府向社会公布为准,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疫情,否则将追究责任。
七、后勤保障和物资准备
镇财政所要保证预防控制传染病所需经费。按防疫部门要求,储备消毒器材和个人防护物品,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
八、评估总结
传染病疫情事件处理完毕后,镇爱卫办、第三人民医院要认真对处理过程进行评估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类似事件的处理改进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与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一并整理归档。
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