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888-3/2019-00032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汇龙镇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2-25
发布日期: 2019-02-2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成立汇龙镇生态环境办公室的通知
关于成立汇龙镇生态环境办公室的通知
来源: 汇龙镇 发布时间:2019-02-26 09:2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镇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基层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建设方案的通知》(启政办发〔2018〕129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镇生态环境保护机构设置,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结合目前我镇机构设置和环保职责的实际,经党委研究,现对我镇生态环境保护机构设置情况明确如下:

一、机构设置

汇龙镇设立生态环境办公室(环境监管网格办),在村镇建设办挂牌。具体人员如下:

主 任:李 伟 镇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毛新洪 副镇长

黄 勤 镇环保助理(日常工作)

赵中华 汇龙镇中心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龚宇伟 张 冲 陈瑞萍 范琳聆 沈敏华

二、主要职责

镇生态环境办公室(环境监管网格办)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南通市和我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本级生态

2.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编制目标规划,实施任务分解,开展绩效管理考评;

3.负责本级环境监管网格运行管理,对辖区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饮食服务业油烟、工地道路扬尘、畜禽养殖、焚烧垃圾、秸秆烟尘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及时向上级网格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4.调处各类环境初信初访和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轻微环境问题,督促并落实上级环境监管网格下达的环境问题整改要求,对下级网格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定期抽查和考核;

5.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