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888-3/2019-00032 |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汇龙镇 |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9-02-25 | ||||
发布日期: | 2019-02-26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成立汇龙镇生态环境办公室的通知 |
关于成立汇龙镇生态环境办公室的通知
各村、镇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基层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建设方案的通知》(启政办发〔2018〕129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镇生态环境保护机构设置,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结合目前我镇机构设置和环保职责的实际,经党委研究,现对我镇生态环境保护机构设置情况明确如下:
一、机构设置
汇龙镇设立生态环境办公室(环境监管网格办),在村镇建设办挂牌。具体人员如下:
主 任:李 伟 镇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毛新洪 副镇长
黄 勤 镇环保助理(日常工作)
赵中华 汇龙镇中心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龚宇伟 张 冲 陈瑞萍 范琳聆 沈敏华
二、主要职责
镇生态环境办公室(环境监管网格办)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南通市和我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本级生态
2.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编制目标规划,实施任务分解,开展绩效管理考评;
3.负责本级环境监管网格运行管理,对辖区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饮食服务业油烟、工地道路扬尘、畜禽养殖、焚烧垃圾、秸秆烟尘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及时向上级网格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4.调处各类环境初信初访和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轻微环境问题,督促并落实上级环境监管网格下达的环境问题整改要求,对下级网格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定期抽查和考核;
5.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