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
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来源: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4-03 14:5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的要求,现对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对该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本次评价将在环评报告中充分考虑公众意见。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环评名称及概要

规划环评名称: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范围:四至范围为东至吕北公路,西至启海河,南至外滩路,北至南京河、浙江路、宁波路、南通路,面积为7.97km2

规划期限:2022-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产业定位:围绕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一个目标;坚持培育做大生物医药、新材料(含复配)二大产业集群,推动“生产水平、产品质量、产业竞争力”三大提升,实现总体产值、平均利润率、亩均税收三项增长,形成产业布局集聚化、产品品种多样化、工艺设备智能化、能源利用高效化、产学研用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生命健康产业园,打造全省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标杆。

二、评价结论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规划及本次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的基础上,园区规划实施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在公众可接受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依据本次规划进行实施具备环境可行性。

三、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曹局长

联系电话:0513-38201006

联系邮箱:99335375@qq.com

四、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闫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17

联系邮箱:490555346@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iIevxjK7-fQyLqlRB-1Bw

提取码:mga8

八、其他

本次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二次公示,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委托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