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自评估报告
来源: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2-25 10:0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做好全省成效综合评估工作,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于2020年5月20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179号),要求各设区市要组织辖区严格按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指南》和江苏省相关要求,做好成效综合自评估工作,并形成各县(市、区)自评估报告。

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关于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开展启东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工作。

根据国家评估指南要求,现将启东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主要结论向社会公开。

启东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主要结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