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70-6/2019-00307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文号: | 通启东环党〔2019〕6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8-06 | 发布日期: | 2019-08-0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为进一步优化启东生态环境局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生态环境事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南通市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通办〔2019〕48号)、《关于明确驻县(市)及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设置的通知》(通环党〔2019〕56号)、《关于明确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执法局等六个生态环境执法局内设机构和职责的通知》(通环党〔2019〕68号)文件精神,围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着力点,真正选拔任用一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三、选任职位与职数
本次选任股级干部职位如下:
(一)启东生态环境局
选拔局各科室长(含区域生态环境执法1—6局副局长、业务科长)22名,其中正股级16名,副股级6名。
(二)启东生态环境执法局
选拔局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2名,科室长18名,其中正股级11名,副股级9名。
(三)启东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选拔站长1名,副站长3名。
四、选任条件
选拔任用的股级干部,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应当符合以下任职条件:
(一)参加选任人员年龄为男性54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9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担任正股级的,一般应具有正股级、副股级(含相当副股级)工作经历,或有相应经历。担任副股级的,应具有两年以上相应身份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任职时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上述人员,经分党组集体讨论,认为特别优秀的,可以不受工作经历条件限制。
(四)近二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三年来没有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等情形。
五、选任程序
本轮股级干部选任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订方案并报备。分析研判和动议,依据“三定”方案,办理职数预审。经局分党组集体研究,明确具体职位、任职条件、范围、基本程序和方法等相关事宜,形成工作方案,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备案。
(二)动员部署。报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同意后,召开动员大会,公布职位职数,明确程序要求,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与选拔。
(三)报名确认。参加干部选拔任用的人员,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人员须填写《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局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予以公布。
(四)民主推荐与测评。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主要分正、副股级任职意向进行定向推荐,推荐票数不少于公布任职岗位数的60%。民主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民主测评一般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综合评价百分制得分=〔好票数×100+较好票数×80+一般票数×60+差票数×20〕/总有效票数。
(五)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由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拟选拔任用人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综合素质、学习经历、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择优后,提交局分党组讨论确定正、副股级干部考察建议人选。正、副股级干部考察人选在全局范围内公示,并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六)组织考察。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严格审核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信访举报,并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局分党组。
(七)研究决定、拟任公示。局分党组听取考察组民主推荐、测评、综合比选、考察等情况报告,按照好干部标准,综合分析测评成绩、工作实绩、一贯表现及人岗相适度,在充分研究讨论基础上,确定拟任职人选。如果讨论意见比较集中,可以进行等额考察;如果意见不集中的,应当进行差额考察。确定后的拟任职人选在本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报市局党组备案、下发任职决定。公示结束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将拟任职决定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备案,按干部任用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新任正、副股级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六、组织领导
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局分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分党组书记、局长郭建辉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田锦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拟制、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等工作。
七、有关事项
(一)坚持人岗相适。坚持因事择人、以岗选人,把最合适的人选放到合适的岗位,做到人事相宜、人岗相适。分党组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宁缺勿滥,不降格以求。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签订廉政承诺和进行任前集体谈话。
(二)实施轮岗交流。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6年的或在同一科室连续满9年的应轮岗交流,确因工作需要暂不具备轮岗条件的,经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暂不实行轮岗。
(三)注重培养年轻干部。加大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工作实绩显、群众公认的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有重点安排到一线岗位、急难险重岗位任职,加强跟踪管理,提升能力素质。
(四)严格工作纪律。全局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严禁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不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跑票拉票。要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及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搞拉票等欺骗组织行为的,一律取消任职资格,选拔工作中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其所参加的推荐提拔职务资格。对推荐提拔中发现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附件: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岗位明细表
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岗位明细表
层级 |
机构 |
岗位 |
职级 |
拟配岗位 |
||||
副科 |
正股 |
副股 |
副科 |
正股 |
副股 |
|||
局机关 |
办公室 |
1正1副 |
1 |
1 |
1 |
1 |
||
法规宣教科 |
1正1副 |
1 |
1 |
1 |
1 |
|||
综合科 |
1正1副 |
1 |
1 |
1 |
1 |
|||
水(海洋) 生态环境科 |
1正1副 |
1 |
1 |
1 |
1 |
|||
大气环境科 |
1正1副 |
1 |
1 |
1 |
1 |
|||
土壤与固体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
1正1副 |
1 |
1 |
1 |
1 |
|||
机关总支 专职副书记 |
1正 |
1 |
1 |
|||||
环境执法局 |
局长室 |
1正2副 |
1 |
2 |
2 |
|||
办公室 |
1正1副 |
1 |
1 |
1 |
1 |
|||
综合执法科 |
1正1副 |
1 |
1 |
1 |
1 |
|||
信访应急科 |
1正1副 |
1 |
1 |
1 |
1 |
|||
执法(1-6)科 |
6正6副 |
6 |
6 |
6 |
6 |
|||
区域性生态环境执法(1—6)局 |
局长室 |
6正6副 |
6 |
6 |
6 |
|||
业务一科 |
6正 |
6 |
3 |
|||||
业务二科 |
6正 |
6 |
||||||
生态环境监测站 |
站长室 |
1正3副 |
1 |
3 |
1 |
3 |
||
7 |
37 |
18 |
28 |
18 |
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
学历学位 |
全日制 教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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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政治面貌 |
参加工作时间 |
专业技术职务 |
健康 状况 |
||||||
现任职 务及任 职时间 |
|||||||||
申报岗位 |
|||||||||
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
联系电话 |
||||||||
考核情况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
申 报 理 由 (简要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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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本表中所填内容属实。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每人限报2个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