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70-6/2018-00666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文号: | 启环发〔2018〕91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8-10 | 发布日期: | 2018-08-1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聘请蔡梦丽同志为专职法制员的通知 |
关于聘请蔡梦丽同志为专职法制员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工作,强化行政监督,有效提高行政人员执法水平,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聘请法宣科蔡梦丽同志为我局专职法制员。
希望蔡梦丽同志能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法律业务素质,切实做好我局行政执法的初审把关、日常执法监督以及法制教育培训等工作,努力提高本单位执法水平。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