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2018)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7-28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郭建辉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统筹五个文明建设工作。联系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吕四港镇)。

田锦浩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老干部、财务、后勤、局机关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分管办公室。联系南阳镇、海复镇、合作镇、王鲍镇。

黄  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土壤生态环境管理、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核与辐射环境管理。负责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建设。分管土壤生态环境科(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科)。联系高新技术开发区(近海镇)、东海镇。

陆  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市生态办、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污染物排放许可、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管综合科、水生态环境科(海洋生态环境科)。联系海工船舶工业园(寅阳镇)、圆陀角旅游度假区、江海产业园、惠萍镇。

王幸运  副局长

负责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大气环境管理、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分管大气环境管理科、法规宣教科。联系启东经济开发区、汇龙镇。

蔡红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环境信访、环境监测工作。分管生态环境执法局、区域执法分局、环境监测站。联系滨江精细化工园(北新镇)、启隆生态科技产业园(启隆镇)。

各位副局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