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滨江精细化工园区环保分局职责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时间:2008-04-01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滨江精细化工园区环保分局

负责人:石维平  地址:启东市滨江精细化工园区管委会

邮编:226200   电话:0513-83119045


职能:

1、拟定化工园区环境监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制度,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3、依法对化工园区内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限期治理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与处理,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4、依法做好对农业生态环境的监察工作,加强对农业污染和大型禽畜养殖场废物排放的现场监督管理。

5、负责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12369”环保投诉热线、“市长信箱”、“110”联动工作,对环境污染事故和因污染引起的纠纷以及来信来访受理、批转、调处、回复、督办、汇总、上报;负责污染信访举报投诉网络管理。

7、依法对辖区内的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征收排污费,保证排污费的依法、全面、足额、及时征收。

8、负责对辖区内的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申报登记内容的核查工作。

9、负责牵头化工园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工作,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响应,收集、报告、通报、发布预警信息,组织指导应急演练,开展应急人员培训。

10、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

11、参与编制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并对治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负责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