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监测站自行采购询价公告(2020.01.06)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0-01-06 16:48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监测站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自行采购2019年1月启东市水功能区全项目监测委托服务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期

备注

1

2019年1月启东市水功能区29个断面(除考核断面)全项目监测

按《关于下达2020年全市水环境监测任务的通知》(通环办[2019]45号)中第一(二)部分“监测要求”执行

2019年1月共1次

现场地表水采样须在连续3个自然日内完成,在2019年1月22日前提供结果报告

说  明:

一、本项目的最高总限价为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总报价超过最高总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及完整的后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在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管信息管理平台(http://218.94.78.61:8071/web/main.htm?YXXBXNWtaWGXc9=TXXBBPT0%3D)登记备案;

3、近3年无因数据造假质量问题受到有关实验室检验质量管理部门的通报;

4、具有开展委托监测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较快的应急响应能力。

5.报价供应商2017年1月1日以来在江苏省范围具有1个以上类似环境监(检)测服务业绩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符合要求的案例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报价包括人工、差旅、备件、耗材、税金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费用,费用一次包定不再增加,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监测站

       采购单位联系人:蔡正兵

       联系电话:0513-83253650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A.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能力附表复印件;

        B.案例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0199:00之前密封送至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13-83253650、83312238。

地址:启东市紫薇中路718号404室。

四、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照本询价公告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

   2.具体执行期限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五、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qidong.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七、付款方式:本项目相关服务完成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