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70-6/2017-00179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环保局 文号: 启环发〔2017〕83号
成文日期: 2017-07-28 发布日期: 2017-07-28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开展启东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规范建设和安装门禁、IC卡总量控制系统的通知
关于开展启东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规范建设和安装门禁、IC卡总量控制系统的通知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7-28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相关企业:

为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有序规范运行,提高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水平,根据《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1】1号)和南通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环监察【2017】1号)总体精神要求,结合南通市环保局公布的第一批重点排污单位名单(企业名单见附件),通过我局对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和运行管理情况的全面排查,针对排查过程中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工作,确保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的现场端建设,做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工作。

各相关企业对照名单,进行自查、自改,对符合安装条件的单位须安装对应的自动监控设备,规范监控房建设,于2017年9月15日前完成安装工作,并与市、县二级环保部门联网。

二、进一步加强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工作,提高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企业应高度重视自动监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积极配合环保局和运维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环保部《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及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社会化运行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3】12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运维工作,督促企业和运维单位认真做好现场端设备的日常维护、故障修复及校准校验等工作,确保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的稳定性与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密切关注国控源数据的传输情况和国发平台的数据修约工作,确保年度数据传输的有效率不低于去年。

三、进一步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为避免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检查力度,同时根据省厅和市环保局的要求,现将南通市确定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纳入安装门禁和IC卡总量控制系统第一批试点单位,望各相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