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70-6/2016-00106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报告
发布机构: 环保局 文号: 启环发[2016]99号
成文日期: 2016-08-18 发布日期: 2016-08-18 有效性:
名称: 关于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环境信访问题调处情况的报告
关于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环境信访问题调处情况的报告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6-08-18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28日 上午,启东市吕四港镇石堤村三组殷伟红等5人代表全村村民到省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反映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2016年7月4日 省环保厅将该信访转由我局处理(编号:[2016]1155号),我局高度重视, 2016年7月12日 、20日,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苏中督查中心先后与我局联合赴现场调处,现将调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启东市吕四港镇经济开发区石堤大道9号,成立于 2014年7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尤小平,主要产品为产业用非织造布。公司年产7500万米产业用非织造布超纤材料项目投资总额为4164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04万元,该项目于 2015年6月29日 取得南通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公司目前建设有6条生产线, 2016年4月18日 编制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报告表,同年 5月3日 取得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试生产备案,2016年5月下旬开始投入试生产。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 2016年3月29日 在启东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320681-2016-6-H);环境监理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报告已在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浸渍减量废水、DMF回收装置废水、甲苯回收装置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及真空泵废水等分类收集充分混合后经“水解酸化+反硝化+接触氧化”等处理。上色废水分类收集后经“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物理脱色”等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吕四港经济开发区集中污水处理中心启东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黄海,该公司并不直接向外环境排放废水。该项目树脂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浸渍减量车间的DMF废气经三级水喷淋处理、甲苯废气经“二级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干法车间的DMF废气经三级水喷淋处理,后整理车间产生的废气经“三级水喷淋+二级冷凝处理”;甲苯回收装置和DMF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有废活性炭、DMF残渣、二甲胺硫酸盐及废水污泥等危废, 2016年7月4日 与南通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合同,合同有效期为: 2016年7月5日 2017年6月26日 。一般固废委托启东市吕四港镇环卫部门处理。

二、调处情况

2016年7月12日 、20日,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苏中督查中心先后与我局联合赴现场调处。现场检查时,公司车间正在生产。经询问,公司项目实施分批建设,公司目前建设有6条生产线。现场检查时,公司树脂车间、浸渍减量车间正在生产,干法车间、后整理车间不在生产。现场检查时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能做到正常运行。还未产生上色废水,生产过程中废水处理量约600吨/天。DMF残渣总暂存量约28吨,暂存于危废仓库中。对照环评、环评批复要求,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未安装废水、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废水处理池之间利用软管连接、部分危废未按规范张贴标签、废原料桶及废油漆桶未按规范处置等4方面问题。检查组现场要求公司立即采取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7月24日 (星期天),局主要领导带领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会同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分管环保负责人,对华峰超纤试生产期间存在的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再次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现场核实,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排口已发规范安装了COD、氨氮、流量计等废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我局监控中心实时联网。废水处理池之间有软管连接情况已经改正。对危废仓库进行了整治规范,能做到分类存放,完善了标识、标签信息。 2016年7月25日 ,公司已与杭州聚光科技签订了VOC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安装协议,投资200万元左右,设计安装4台, 8月6日 开始现场安装,目前已完成1台,预计8月底能完成安装。

三、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我局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要求公司督促第三方公司,尽早完成VOC在线监测设备在安装调试工作,投入正常使用。

2、要求公司加强环境管理,做到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3、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检查,要求公司对照环评、环评审批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污染防治防治措施,建立完善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材料,按期完成投产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如不能按期完成,须及时办理试生产延期备案手续,严禁超期试生产。

4、配合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做好周边渔民、养殖户的宣传解释工作,消除渔民、养殖户的污染担忧,做好信访稳控工作。

四、答复情况

7月13日 15:30,我局执法人员将有关调处情况电话答复信访人殷伟红(联系电话:13912888909),同时告知其如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向启东环保局反映,我局将及时赴现场调处答复。信访人表示基本理解,但其仍表示下一步可能继续上访反映。

7月20日 ,我市以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名义书面交该信访事项交办吕四港镇,要求开展环保网格化巡查,同时做好相关信访人的联系、沟通和息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