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70-6/2017-00272 | 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文号: | 启环发[2017]48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5-02 | 发布日期: | 2017-05-02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做好2017年度启东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南通市经信委和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7年的清洁生产审核,经研究,确定将江苏澳兴服装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列入今年全市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一、按时完成签约。各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开展审核工作,自身不具备审核条件的可根据所属行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帮助开展审核。请各企业抓紧时间,按照行业类别划分,自行选择咨询单位,在5月20日前完成签约,并将签约合同复印件与附件4(企业清洁生产联系单)一并寄送至市环保局污防科,或传真至0513-83320320污防科收。
二、按期展开方案实施,递交评估报告,申请评估。各企业按照清洁生产方案自行组织实施,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清洁生产评估审核报告,在8月10日前向市环保局污防科递交,并提出评估申请。
三、按时完成中期评估工作。各企业接受市发改委、环保局组织的评估,及时按照评估意见对清洁生产方案进行修改,并按修改后的方案实施。中期评估工作于9月30日前结束。
四、按时申请验收监测、递交验收报告。各企业在本轮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完成后,及时委托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仅对实施清洁生产之后污染物排放产生变化的特征因子提出监测申请,并取得监测报告。各企业在取得监测报告后须及时编制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并于11月10日前向市环保局污防科提出申请。
五、按时完成验收工作。各企业接受市发改委、环保局、财政局联合组织验收,按照验收组对企业报告材料及现场勘察中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验收工作于12月上旬前完成(部分中/高费方案实施时间确需延长的企业,可申请在下年度进行验收,但评估工作必须在本年度完成)。
六、随时接受抽查。验收工作结束后,各企业继续做好相应的清洁生产工作,准备迎接上级部门的抽查。
七、兑现奖励。根据各个企业的完成情况和减排功效,对通过各级经信和环保部门清洁生产验收的单位,按照文件规定,兑现奖励。对其他企业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也将予以同等奖励。
各有关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也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共同推进所属企业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任务,为全市“263”专项行动打下坚实基础。
工作联系:市环保局污防科,电话83116193,电子邮箱:qdhbwfk2015@163.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通环办〔2017〕16号)
2、启东市2017年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3、2017年启东市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要求
4、企业清洁生产联系单
启东市环境保护局启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
关于做好2017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经信委(经发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十三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17〕64号,附件1)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7年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尽快将2017年需强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作任务下达到相关企业(名单见附件2),并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指导,督促企业尽快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各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开展审核工作。自身不具备审核条件的,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帮助开展审核。委托咨询机构审核的企业,应在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各地环保部门要做好辖区内清洁生产咨询机构管理工作,并将2017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5月31日前报南通市环保局。
三、开展审核的企业和咨询服务机构应积极配合,按照《清洁生产审核指南》(HJ469-2009)、《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导则》(GB/T25973-2010)等技术规范的要求,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列入企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审核过程中,企业与咨询服务机构要正确把握审核重点、设定审核目标、落实中/高费方案并实施到位、规范开展评估及验收、报告编制上报等工作。
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行季度报告制度。请各县(市)、区环保局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季度清洁生产审核进展情况录入“江苏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管理平台”。按属地管理原则,本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由各县(市)、区环保局、经信委组织开展。各企业在方案实施完成后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经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评估、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环发〔2008〕60号实施。审核中企业必须备齐运行台账、监测报告、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保证审核过程、绩效考核有据可查。市环保局、经信委重点将对各地清洁生产审核情况实施跟踪检查,不定期公布各地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展情况,并对部分“双超”、“双有”及高耗能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抽查。
五、时间安排: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应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并于12月中旬前完成验收(部分中/高费方案实施时间确需延长的企业,可申请在下年度进行验收,但评估工作必须在本年度完成)。
附件1.《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十三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17〕64号)
2. 南通市2017年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3. 2017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张万翔电话:0513-59002802;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 邮编:226007)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11日
附件2:全市8家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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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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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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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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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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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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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纺织印染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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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印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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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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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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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三洋印染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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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印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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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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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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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久新印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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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印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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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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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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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金盛印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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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印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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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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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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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澳兴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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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印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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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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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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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千帆印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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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印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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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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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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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欣捷衬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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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印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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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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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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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双鸥印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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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印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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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17年启东市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要求
为做好2017年启东市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各企业、各清洁生产咨询机构应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加强以下方面的实施。
一、编制报告中应加强的方面
(一)总体要求
按照《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制定技术导则》(HJ469-2009)编制报告应有八个章节,分别为企业概况、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方案的产生与筛选、方案的确定、方案的实施、持续清洁生产。到评估时,应完成到第六章方案的确定,到验收时,应完成到第八章持续清洁生产。
(二)具体章节
1、企业概况
问题一:被审核单位基础信息介绍不全。
要求:应调查被审核单位的基础信息(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被审核单位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清洁生产负责部门、联系人姓名、审核项目名称等)。
问题二:组织与筹划中清洁生产审核管理体系内容介绍分散等问题。
要求:组织与筹划中应关注“清洁生产审核管理体系及其职能配套”,其中组织机(架)构图与建立清洁生产领导组、技术组及其职责不配套,尽量不要在组织与筹划(组织机构)中只叙述“清洁生产领导组、技术组及其职责”。
将组织机构图编入“预审核”中,出现清洁生产审核组织机(架)构与职责脱节或重复的现象;其管理、技术人员与员工等相关情况集中在组织与筹划阶段介绍,不必写入“预评估”中。
2、预审核
问题:清洁生产审核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缺乏条理和层次性,产品现场情况、产品指标、计量认证、工艺过程、污染物产生环节及排污去向等内容介绍不够详细等。
要求:(1)审核依据:标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被审核单位应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审核标准等(列表介绍:序号、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或标准名称、文件号、颁布时间、执行时间)。
(2)现场调查中注意调查:建设单位何时成立(注明年 月 日)。何时、何部门、何文号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何时、何部门、何文号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何时根据什么要求“限期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3)加强工艺过程、污染物产生环节及排污去向分析,提供被审核单位的平面布置与外环境关系图,标注中/高费方案与卫生防护距离;提供用水、污水排污管网图,标注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及其排放去向;强化固体废物(含危险固体废物)的管理和危险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执行。
(4)加强产品指标分析,列表分析企业产品近3年单位产品资源与能源、原辅材料消耗与污染物产生及其排放情况,对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标准或同行业先进水平评述产品工艺在国内的定位;列表说明生产设备的先进性与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类设备之间的关系;强化被审核单位计量认证、仪表配备及其考核情况的描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性;加强企业污染物排放双达标评价,分析审核前存在能耗、物耗高的问题与原因,在此基础上确定审核重点,明确清洁生产目标。
3、审核
问题:评估阶段缺乏产品工艺输入输出周期实测,建立的物料平衡、水与蒸汽等能源平衡、单元操作过程分析不能与现场调查中确定的审核重点形成相互印证关系;实测数据较少,可信度不够等。
要求:坚持产品工艺输入输出周期实测,建立物料平衡、水与蒸汽等能源平衡,进行单元操作过程实测与分析,进一步验证能耗、物耗高的瓶颈部位,形成审核前物料平衡、水、蒸汽等能源平衡与现场调查中能耗、物耗高问题的相互印证关系(避免粗线条误差<5%在允许范围内,平衡成立的描述);也有咨询人员在建立产品审核前物料平衡、水与蒸汽等能源平衡中采用排污系数和经验数据时,既不考虑数据的科学性也不标注数据来源及其可信性,使审核结果茫然。因此,加强产品工艺输入输出物流实测评述,分析产品工艺中能源资源和原辅材料的利用率,必须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和翔实的数据为方案产生与筛选提供科学依据。
4、方案产生与筛选
问题:产生的“中/高费方案”与现场调查、确定的审核重点、审核前物料平衡、水、蒸汽等能源平衡关系不够密切,科学依据不够充分。
要求:依据审核前物料平衡、水、蒸汽等能源平衡与现场调查中能耗、物耗高问题的相互印证关系产生方案,使方案符合自然科学规律的逻辑关系。方案内容:
(1)简述方案产生的必要性和目的性
(2)方案的原理、方案的方法、方案的内容及其实施步骤说明(工艺路线、原辅材料变更、设备更新等淘汰落后产能情况介绍)。
(3)方案的经济与环境绩效预测,为可行性分析建立基础。
5、可行性分析(方案确定)
问题:可行性分析(方案确定)缺乏实验数据和科学性描述。
要求:
(1)简述方案产生的科学性
(2)技术可行性:以自然科学理论与实践(类同工艺应用情况)或实验结果简述方案技术的可实施性。
(3)环境可行性分析:尽可能依据实测数据评述,也可应用同行业经验数据评述或产排污系数评述(必须标注资料或数据来源)。
(4)经济可行性分析:应用《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手册》中经济预测模式计算结果分析可行性;直观性较强且经济关系简单的也可用经验判别法分析。
(5)做可行性分析结论
6、方案实施
问题:方案实施缺乏作业规程名录介绍,经济绩效审核缺乏企业认可的财务分析报告,环境绩效审核缺乏审核前与审核后有资质部门提供的监测报告支撑,审核结论格式各行其是,结论重点不集中。
要求:
(1)咨询机构要指导企业制定作业规程,在报告中叙述作业规程标题,以巩固清洁生产审核成果。
(2)经济绩效审核应以被审核单位提供的财务分析报告为依据。
(3)环境绩效审核应以有资质部门的监测报告为依据。
(4)审核结论要坚持评述产业政策的符合性、产品工艺的先进性(依照标准评述或类比同行水平)、污染物排放的双达标评述;归纳未完成的“方案”,对照“标准”或行业先进水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的目标,转入持续清洁生产。
7、持续清洁生产
问题:持续清洁生产章节中缺乏实质性内容。
要求:(一)咨询机构及其清洁生产审核人员与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人员共同研究企业产品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由此产生新一轮的清洁生产方案,叙述于“持续清洁生产章节”中。
二、材料上报要求
问题:各咨询机构要求的附件不全,且装订要求不统一。
要求:建议统一附件要求,关注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附件支撑,并随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予以增减。初定附件:
中期评估须提供附件:
(1)咨询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2)参加审核人员的技术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三同时”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及验收意见及验收批复文件;
(4)排污许可证及总量附表;
(5)企业成立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和或工作小组的文件;
(6)清洁生产合理化建议表;
验收时除以上附件外同时提供以下附件:
(7)中/高费方案投入的支撑材料;
(8)历年清洁生产审核通过验收的文件、取得循环经济先进单位的材料,并列出一览表,及清洁生产审核现场培训或方案实施前后的对比照片等。
(9) 被审核单位的财务分析报告复印件;
(10) 南通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表复印件;
(11) 中期审核时专家意见落实情况说明;
(12) 现场检查与中期审核时发现问题的落实情况说明。
(13) 危险固废转移联单复印件
(14)审核前和审核后的监测报告;
要求:请从企业生产过程中,针对工艺流程、原辅材料、设备改进、过程控制及综合利用方面确定中高费方案,一般不少于2个中费方案或1个高费方案。中费方案一般不少于20万,高费方案一般不少于50万。
评估报告要在8月30日前上交本局,一式四份。项目名称与费用在报告封面上体现。统一样式为:XXXX公司 / 第X轮清洁生产评估报告 / (清洁生产项目名称:XXXX,费用为XX万)
附件4:企业清洁生产联系单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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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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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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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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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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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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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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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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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已和签订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报告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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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此表与签约合同复印件于5月20日之前传真至:环保局污防科
8332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