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解答
来源: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12-07 14:53 累计次数: 字体:[ ]

1、什么是不动产和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的内容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2、不动产登记包括哪些类型?

不动产登记类型包括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以及注销登记;其他特殊登记类型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

3、哪些不动产权利可以办理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4、依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程序主要包括五个环节:(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发证。

5、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时限?

《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其中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以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结。公告时间不计入规定时限。

6、哪些情形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申请首次登记;

(2)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不涉及不动产权利归属的变更登记:①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②不动产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③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④土地、海域使用权期限变更的;

(5)不动产灭失、不动产权利消灭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权利人申请注销登记的;

(6)异议登记;

(7)更正登记;

(8)预售人未按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申请人申请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身份证明材料?

(1)境内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可以提交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

(3)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4)华侨: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5)外籍自然人: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者其所在国护照;

(6)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身份登记证明;

(7)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其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

(8)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

8、不动产登记信息可以随意查询吗?

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委托的律师、其他代理人,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以及因继承和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查询本不动产登记结果和本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等依法有权管理和处分不动产权利的主体,可以查询相关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因不动产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或者因不动产存在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仲裁等情况而构成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有利害关系的不动产登记结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9、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有的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需要更换?

不需要。不动产权利人己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市区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后, 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版证书,还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前,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有效。等到依法办理转移、变更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10、“小产权房”能否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是按照《物权法》的要求,依法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不能登记不合法的内容。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小产权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从诞生之日起就没有取得合法的身份,将其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没有依据的。所以“小产权房”不能准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