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1-25 15:2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启东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结合2022年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建新路24号,邮编:226200,电话:0513-833313555,传真:0513-83110042,电子邮箱:18706291171@qidong.gov.cn  互联网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 (qidong.gov.cn) 

一、总体情

2022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按照启东市人民政府和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组织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者对《条例》学习,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160余条,主要涵盖机关简介(机构设置7条、领导分工1 条、办公地址及时间2 条)、政策文件( 5条)、政策解读 1条、工作计划( 18条)、人事信息( 9条)、城乡规划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政策法规 2条、规划编制 1条、政民互动 1条)、规划计划(专项规划及区域规划 4条、国土空间规划15 条)、土地征收(拟征收土地公告19条、征地公告22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56条、征地批复19条)、公示公告(建设用地公告53条、不动产登记公告621条)、统计信息5条、政府采购53条、部门预决1条等。

全年接受群众申请89件,通过网络、信函等方式受理。其中通过网络受理的信息公开数为15件;通过信件邮寄受理的信息公开数为55件;当面申请的信息公开数为19件,均得到及时妥善解答。

(一)加强政府信息工作领导

我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并指定专门科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作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

(二)健全政府信息工作机制

一是下达信息报送目标任务。年初,我局对各科室、事业单位,分局、自然资源所下达了信息目标任务,将任务纳入各科室、所的年终目标考核。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落实。根据信息工作的特点,我局对各单位的信息工作进行了明确划分,各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对口信息工作的落实。三是坚持信息统计通报,实行按季度通报制度。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信息进行汇总,每季度统计,并将信息报送情况予以通报。

(三)规范信息发布基础工作

我局制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正常运转,年内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和涉密事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度贯彻实施信息公开工作。

(四)畅通政府信息报送渠道

我局构建了多层次的信息发布渠道和载体,定向报送和广泛发布相结合:一是向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二是向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应处室报送信息;三是通过本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四是积极向各类报刊、网络、电视媒体投放信息;五是强化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网”联动机制,集中全面展示服务清单、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服务结果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32.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7

 0

 0

 2

 8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0

 0

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3

 0

 0

 0

 0

3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83

 0

 0

 0

 0

 2

8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 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

2. 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

3. 政务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提高涉土信息公开效率,努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三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