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科
来源: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9-11 13:26 累计次数: 字体:[ ]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牵头开展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发展、新型城镇化、主体功能区等规划研究,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省、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论证、审查(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查全市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要专项规划;负责协调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开展全市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农村发展、乡村振兴涉及自然资源与规划的政策落实等相关工作;指导编制各类村庄规划和涉及乡村建设的区域性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详细规划相关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战略研究工作;负责并指导城市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论证和报批工作;负责制定城市规划编制项目年度计划;参与跨县(市)区重要项目、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工作的协调与对接。承担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及历史街区各类规划的编制组织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工作;参与全市历史文化保护相关政策研究工作;参与涉及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各类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资源保护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审核风景名胜区及周边控制范围内新建建(构)筑物的项目及设计方案。

负责人:黄天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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