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度档案数字化扫描询价公告
来源: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5-06 17:2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内容

(一)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本次采购主要对2020年度各门类纸质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加工,单价最高限价0.30元/页(折合成A4),供应商在报价时请报出扫描的单价,页数为最终形成A4幅面的电子图像的数量(对于大于A4幅面的文档统一折算成A4页)。

(二)对1987年至2017年度容量为848GB的档案电子数据进行备份维护,分别按档案类别、保管期限刻录,刻录光盘三套,每张光盘容量50GB。该项费用经测算为3500元,在竣工结算时不做变动。

(三)本项目总预算为8万元。

二、 档案数字化扫描基本要求

(一)本次数字化扫描后的成果数据要与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档案管理软件运用的数据匹配,运用软件要融合,影像文件的命名格式必须和原有系统文件的命名格式一致,且本次项目扫描数据成果能顺利挂接至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目前使用的激扬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内及使用。

采购单位不提供影像挂接程序,请供应商自行开发。成交供应商不得采取暴力破解等方式对原有软件系统的源代码进行修改,确保档案系统中原有影像数据的安全完整,否则视为合同违约。

供应商报价前应充分考虑采购单位现有档案管理软件系统使用的实际情况,必须充分考虑影像文件挂接入库的技术可行性,如需现场踏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二)本项目采取驻场集中批量加工模式进行,服务内容包括对我局档案室内各门类纸质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加工,包括:材料出库、分类、案卷排序、卷内文件排序、编页码、案卷目录录入、卷内文件目录录入、核对、数字化扫描、打印卷内目录、打印案卷封皮、填制备考、装订、装盒盖章、档案上架入库,并将数字化扫描的图像文件导入启东市自然资源局档案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档案建库工作,实现档案查阅利用的高效、便捷。

(三)成交供应商需自携设备并派人员上门提供加工服务,各种设备性能良好,扫描仪分辨率在300DPI以上;采购单位不提供档案扫描所需的任何设备和数字化加工软件,只提供场地、相关水电需求和必要的档案业务指导、档案原件以及数据验收,其他工作内容及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的计算机、扫描仪及其它相关设施设备只能作为本项目专用,不得将设备挪作他用或随意把不属于本项目的设备带进工作场所进行操作。

(五)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成立项目组,指定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采购单位的管理制度,作息时间与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一致。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如需更换应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六)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后10 天内,将有关扫描加工软、硬件设备、工作人员等进驻加工场地,并开始扫描加工工作。

(七)确保在数字化的整个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

(八)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须具有“档案扫描”或“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的相关经营内容;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商务部分要求

(一)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扫描服务。

1、室藏档案全文扫描文件保存格式为JPG文件,且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M。

2、扫描分辨率为300dpi,特殊情况,如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以及纸质状况较差等,可适当提高分辨率。

3、扫描模式:彩色。

4、图像文件的命名。 案卷目录数据库中必须使用唯一的案卷号,扫描后的图像文件、卷内文件采用该案卷号命名,页码顺序对图像文件命名。

5、 扫描时应根据纸张质地、底色、薄厚程度等因素,设置最佳的扫描明暗度、对比度,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6、对扫描图像进行加工裁剪、去边、去污等技术处理,不留文字版面外的暗影、无干扰信息。

7、扫描图像的倾斜度不得超出1度,不允许有折叠或缺损,保持图像的完整,图片端正、无扭曲。

8、 对扫描图像文件进行核对与检查,确保图像页面与档案原件页面一一对应,不得出现颠倒、缺页、重页或错页情况。

9、 扫描完成后,应尽可能地按照原来的装订孔进行装订,并确保文件排列顺序正确,无漏页、不压字、页面不颠倒且装订牢固。

10、 档案数字化转换过程中形成的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数据库,通过验收"合格"后,必须进行光盘备份并加载到移动硬盘备份。通过软件实现目录数据对相关联的数字图像自动配比,实现批量、快速挂接。

(二)服务期:合同签订完毕之后,于2021年7月15日完成所有加工服务。

(三)服务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在其指定地点实施档案扫描服务。

(四)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在供应商供货、项目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半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四、安全保密要求

(一)硬盘及移动介质由采购单位提供,工作完成后由采购单位收回,非采购单位允许的工具,不得带入。

(二)参与数字化加工的工作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并签订保密协议。

(三)所有数字化工作,必须在规定的场地内进行,凡在加工场地内的一切物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带离。

(四)档案出入库房必须有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的带领,并填写档案出入库清单,双方签字。数字化完成的档案,要及时归还入库。

(五)数字化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仔细浏览档案内容,不得抄录档案内容,不得议论档案内容。数字化工程结束后,所有参与数字化的工作人员要根据保密协议,承担无限期保密义务。

五、数据验收:

(一)数据验收。

1、以抽检的方式检查已完成数字化转换的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

2、数据验收时抽检的比率不得低于30%,最终以实际使用为准。

(二)验收指标。

1、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

2、数字化转换质量抽检的合格率达到99.9%以上,给予以验收“通过”。

合格率=抽检合格的文件数/抽检文件总数×100%。

3、电子目录:档号、题名等关键字段正确率100%,其余字段错误率≤5‰。

4、图像文件:漏扫率≤0.2‰;

图像方向、偏斜度、清晰度、失真度等差错率≤1%;

命名差错率≤1‰。

5、数据挂接:正确率100%。

(三)验收审核。

1、项目结束时进行数据移交验收。

2、成交供应商提交验收的数据不论涉及验收标准哪一条,不合格的,全部发回由成交供应商全面自检,在退回自检期间,采购单位将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提供加工的档案。

3、采购单位在验收中检出的错误,成交供应商及时、无偿予以纠正并再次提交采购单位重新验收。

4、档案验收通过后,须填写“验收报告单”,经采购单位验收组审核、签字后生效。

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扫描质量达不到验收要求而引发的误时、经济等问题均成交供应商承担。

6、经采购单位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未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整改期限内进行整改的,视为合同违约。

六、数据备份

(一)备份范围。

经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应及时进行备份。

(二)备份方式。

1、为保证数据安全,扫描加工后的电子文件乙方须刻录光盘和硬盘(用户方提供)备份。一卷档案的影像文件必须存放在同一张光盘上,不允许拆分,特殊情况经和甲方商讨后备份。

2、光盘备份一式三套,内容包括:本盘内所包含档案卷号和图像清单(EXCEL格式);档案扫描图像文件和档案目录数据。

3、光盘封面要根据分盘时生成的索引项打印出光盘编号与档案编号对应的光盘标签。若必须在标签面书写,必须使用专门的“光盘标签笔”。归档光盘禁止使用粘贴标签。

4、光盘数据验收:主要检查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双方验收确认后,履行光盘移交手续。

5、提交光盘刻录目录表二套,记录光盘号与案卷内容。

七、报价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0.3元/页,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单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一次包定,报价中全部货物包含设备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等以及为完成项目所必须的临时项目、材料、保险、劳务及所需的全部。具体包括全部设备及辅材费用、包装费、运杂费(运抵现场)、卸货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税金及规费等一切费用。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各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时充分考虑上述各种因素。

(三)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13—83313555

(四)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表: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1),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文件正本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询价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5月12日下午14:30密封送至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会议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13—83313555。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建新路24号。

八、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一)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ntqd/、www.qidong.gov.cn/qdsgtj/cgyztb/cgyztb.html)予以公布,采购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二)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成交供应商两年内启东市自然资源局采购项目的报名资格,并将其不良行为报相关部门备案。

九、成交原则:(一)符合采购需求;(二)以扫描单价报价最低者成交。

十、付款方式:项目实施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付款100%。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 年 5月6 日   

下载附件:报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