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相关规划方案编制项目即将实施,现就启东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相关规划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服务内容
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批次土地报批需要和要求,报批前需按照批次编制增减挂钩(含工矿废弃地)实施方案,在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填报项目电子报批等征地报批资料,协助甲方开展审查用地条件、征地报批前公告、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等工作。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3〕326号)文件要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等要求,编制新一轮增减挂钩专项规划,明确规划期内拆旧区和建新区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按时完成专项规划成果并逐级上报。
二、服务期限
具体进度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和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要求为准,供应商须无条件积极配合各项时间节点要求,通过增派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等方式按时提交相应成果。
三、服务范围
启东市全域。
四、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
(1)完成年度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含工矿废弃地)实施方案编制,并同步完成报批项目服务内容,最终取得省市级用地批文;
(2)完成新一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编制,按规范要求形成数据库、文本、表格、图件等。
注:以上最终成果的提交类型、内容、格式以上级部门的最新要求为准,提交成果的数量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若采购人对本项目有后续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五、质量标准
成交供应商对提交的成果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负责,且必须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及符合上级部门的标准规范并最终通过采购人的认可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内容、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援,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六、约定事项
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6月21日17:00前,送或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至启东市汇龙镇和平中路810号,联系人:庄女士,联系电话:18651310609。
3.报价费用说明:报价应是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费、调查费、劳务费、交通费、咨询费、差旅费、通讯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报告编制费、技术成果评审费、资料收集与分析、专家审查、成果验收、设施设备、利润、税金、保险、招标代理费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根据国家、省、市、项目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4.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
5.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年度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含工矿废弃地)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并取得用地批复后支付40%;新一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并上报后支付40%;新一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最终批复后支付20%。
6.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被列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市场有效报价信息及对本项目的建议。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