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兵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北上海花园22幢304室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苏(2018)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0956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小兵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