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证明单遗失声明 (龙馨家园6幢1501室、龙馨家园7幢1501室)
来源: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1-26 14:21 累计次数: 字体:[ ]

龙信晋合置业(启东)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启东市汇龙镇龙馨家园龙馨家园6幢1501室、龙馨家园7幢1501室《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证明单》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证明单》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龙信晋合置业(启东)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