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人民中路545号新金鹰广场东二排5号门面
来源: 启东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1-06 17:1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施亚芳、曹锋于2020年1月6日出具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该不动产由继承人曹锋通过遗产继承所得。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2020年4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启东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启东市汇龙镇公园南路199号三楼西,联系电话6869538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曹俊达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人民中路545号新金鹰广场东二排5号门面

320681 100142 GB00034 F00010158

房屋建筑面积23.26㎡

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启东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