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蓝湾绿岛花园5幢一单元101室、启东市南阳镇清东村)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 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苏(2023)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28754号 |
朱晓萍 |
不动产权证 |
320681200001 GB00722 F00010001 |
启东市启隆镇永兴路1501号蓝湾绿岛花园5幢一单元101室 |
朱晓萍于2024年7月25日申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并于2024年7月26日办理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
2 |
065913 启国用(2007)0833 启国用(2007)0836 |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 |
320681102219 GB00051 F99990001 320681102219 GB00054 F99990001 |
启东市南阳镇清东村 |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申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并于2024年7月29日办理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