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证明单遗失声明 (寅阳镇文旅大道2777号海上明珠城930幢401室)
来源: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4-28 10:32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新湖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寅阳镇文旅大道2777号海上明珠城930幢401室《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证明单》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证明单》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南通新湖置业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