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启东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镇特编制《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可以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镇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镇编制的《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本镇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进行查阅,主要内容包括:
1、政府工作机构类:机构职能
2、政策文件类:“三农”政策、财政资金管理、土地规划、社会救助、村级资金、计划生育奖励、部门文件等。
3、规划计划类
4、乡(镇)的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5、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6、部门预决算(含“三公”)
7、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镇目前主要采取以下公开方式
1、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
2、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3、会议、文件、便民手册
4、公告栏
5、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三)公开时限
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形成后,本镇将在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镇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镇申请获取。本镇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设立在镇党政办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513-83799233,通信地址:启东市惠萍镇兴惠街119号,邮政编码:2262255
(二)申请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镇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站、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递交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也可以到本镇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和递交申请。
本镇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办理步骤
1、审查,本镇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有关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本镇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登记,本镇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本镇自登记责任起20个工作日作出书面答复。
4、提供信息,若本镇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镇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镇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收费,本镇将按照本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申请人属于低收入者的,根据本市规定,经本镇审核同意,可以免除费用。
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本镇可以将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