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镇党委、政府人事调整,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对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施宇力(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统筹协调全镇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苏 俊(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审计工作,协助党委书记统筹协调全镇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黄 宇(党委副书记):负责政协、党务、城建拆迁、机关事务管理、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施豪杰(副镇长):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控违拆违等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市场监督分局。
施龚人(副镇长):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三费发放等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分管农村工作和建设工作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
高 源(副镇长):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便民服务、民政、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食品安全、慈善、水利、占补平衡等工作,分管便民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教管办、卫生院、中广有线公司。
周博伟(副镇长):负责工业经济、服务业、项目招引、项目建设、财税、统计、科技、人才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金融单位、税务分局、商会。
汤林波(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部长):负责政法综治、人武工作。分管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司法所、人武部。联系派出所、交警中队、刑侦中队。
顾海风(党委委员):负责村镇建设、拆迁安置、自然资源和规划、拆旧复垦、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工作。分管农村工作和建设工作办公室。联系自然资源所、供水管理站、供电所、路政中队、电信公司、移动公司。
蔡敏敏(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效能监察等工作。协助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
张熠昊(党委统战委员):负责统战、民宗工作,协助负责政法综治工作。协助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司法所。
王 源(党委组织委员):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文化产业、文化旅游等工作,协助负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协助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
施甘地(党委宣传委员):负责组织、人事、群团、老干部等工作。协助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
赵悦帆(挂职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协助负责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