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982/2023-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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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惠萍镇人民政府
文号: 启惠政发〔2023〕28号
成文日期: 2023-04-21
发布日期: 2023-05-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及物品采购管理制度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及物品采购管理制度实施意见
来源: 惠萍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12 10:4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

为进一步完善村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 规范 集体资金采购和招投标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启东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与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制度》 (启农发【2021】275 号) 及市关于招投标方面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农村工程项目及公益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一) 内容: 主要包括本村范围内的道路建设和修补、土地平整、拆旧复垦、水利建设、植树造林、村办公用房建

设、因抢险救灾而实施的应急工程等建设项目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等。

(二)范围、程序、方式:

1、招标范围

5000 元以下由村自主竞争性谈判(议标) 确认。 5000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5000 元至 5 万元 的工程建设项目由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行 招标; 5 万至 30 万的建设工程项目可在启东市必须招标限额以下平台进行交易;30 万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报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网上公开招投标) ,严禁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2、立项审批

所有村级工程项目必须经村理事会、监事会(监委会)及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形成会议记录。 3 万元以内的项目向镇提交《村级工程项目申请审批表》,报涉及项目的镇主管部门、镇会计代理中心、镇农业条线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建设。 3万至30万元报镇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建设。30 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各村上报至农经站, 由农经站向镇党 委会进行报告,镇党委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

3、工程招投标

参照启惠政发【2022】41 号执行

4、施工管理

(1)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由各村作为责任主体。各村组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负责工程进度、质量监管、安

全生产等;领导小组对每个项目确定现场管理小组(村级条线成员、村监事会成员、村民代表等2—3人),专人负责现场监管、矛盾协调、施工推进。镇建设中心负责招投标及建设质量方面的业务指导。

(2) 凡工程额在 5 万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实施外请监理。单项监理费额在 10 万元以下(含 10 万元) 的,由镇招投标办公室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项目建设的监理单位(从我镇 项目承包商储备库中抽取);单项监理费额超过 10 万元的通过网上公开招标确定。

(3) 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小组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施工质量、进度的检查以及现场矛盾的协调处置工作,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4) 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小组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

签证制度。在施工单位对每道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和监理人员一起及时进行现场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准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凡未经验收签证而擅自进行的隐蔽工程,不予工程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凡未经质量许可签证的材料, 一律不得使用。对擅自使用的, 必须责令停止施工。进场材料和隐蔽工程验收结束后,必须出具现场施工验收单。

(5) 严格执行工程量签证制度。所有工程严格控制签 证,特殊情况需变更工程量签证的,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进行初步审核同意,然后施工单位(工程项目中标公司) 填 写

《惠萍镇工程施工签证申报表》报请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报请镇工程建设会审小组会审,会审同意申请后完整填写《施工现场签证单》后方可实施。

5、竣工验收

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小组会同监理单位对工程竣工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填写竣工验收申请表, 向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申报验收,验收时间一般在申报验收同意后一个月内;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依据施工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负责验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主要指标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负责对工程合格与否提出鉴定意见,负责提出工程款初步结算意见。对特殊工程的验收可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或第三方参与验收。

6、工程审计

执行工程项目审计制度, 凡合同价超 1 0 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需进行审计(第三方或市审计部门) 。审计报告或工程结算核定单作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办理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7、工程结报

工程结报时必须凭《工程支付报审表》《村级工程项目申请审批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审计报告(按合同约定)及工程项目支出

税票等资料方可结报,缺项不得报支。前期村级项目工程中所涉及的勘察、设计、编制预算、评审等费用均由村进行支付。 工程项目中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导致总投资额增加超过合同价10%的,超出部分一律不予支付。

零星工程机械台班、人工费用项目参照上述流程实施,台班、人工等费用参照镇党委【2018】10 号会议纪要执行 (未明确费用进行市场询价)。由镇招投标办公室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从我镇项目承包商储备库中抽取)

二、固定资产添置及物资、物品采购

(一)限额、方式:采购项目在启东网上商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参照《启东市网上商城管理办法》采购。采购项目不在启东网上商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 5000 元以下的采购项目,村自行询价采购; 5000 元以上的采购项目, 村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二)程序:购置固定资产等大额物品需填制《采购申请审批表》,并经村理事会、监事会(监委会)讨论通过,镇会计代理中心同意后实施, 3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报镇分管

领导同意后实施,3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结报:物品采购结报凭《采购申请审批表》《采 购记录单》《采购项目验收表》、正式发票、对方单位盖章的清单明细方可入账。送货清单不得作为报销凭证。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