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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通知
发布机构: 惠萍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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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8-15
发布日期: 2025-08-1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启东市惠萍镇防汛防台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启东市惠萍镇防汛防台 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惠萍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15 14:5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启东市惠萍镇防汛防台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启东市惠萍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防汛防台的各项准备工作。

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启东市惠萍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我镇滨江临海,在主汛期,常受风、暴、潮等自然因素的侵袭,为了积极应对台风、暴雨、风暴潮等灾害性天气发生时可能带来的威胁和巨大损失,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防台、抗洪抢险、救援应急处理机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防汛防台指挥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一、基本概况

启东市惠萍镇地处启东市城区东南,地处长江北岸,南与上海隔江相望。全镇总面积约82平方公里,现常住人口约7.5万人,下辖15个行政村、2个社区居委会。境内有二、三级河道12条、四级河道117条,主江堤3.9公里。

二、工作原则

启东市惠萍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防、避、抢、救”各项措施相结合,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保障防汛防台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开展。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台风及其影响的监测与预警,及时采取防御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轻台风造成的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领导下,实行镇村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属地管理,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严格按市、镇防汛指挥部要求积极组织防汛防台风工作。

(三)科学预警,积极响应。及时准确监测、预报台风强度、路径和影响范围,认真分析台风可能的危害,科学预警并有效应对;做好应对台风及其影响的技术准备,提高响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各部门各村应该迅速响应,强化部门之间、部门与村、村与村之间沟通协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五)军民联防,全民参与。遵循台风防御规律,依靠科学技术,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全面做好防台工作。

(六)加强宣传,公众参与。坚持防台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的方针,加强基层的防台风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台风的能力。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

启东市惠萍镇设立启东市惠萍镇防汛防台指挥部作为防汛防台应急指挥机构。

1、防汛防台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职责:统一指挥防台风工作;决定启动、结束防台风应急响应;下达应急抢险等调度命令;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台风抢险救灾等。

2、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总指挥,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为副总指挥,镇农业、人武、安监、建设、公安、财政、卫生、中广有线、供电、教育、电信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3、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信息发布组、转移安置组、抢险救生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若干工作组,分工负责紧急情况下的防台风工作,各部门的负责人为各组的负责人。

(二)组织机构职责

1、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工作职责

(1)统一指挥全镇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镇防台风应急预案。

(2)在镇政府和市防汛防台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镇指挥部成员单位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预测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汛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抢险调度命令,组织各成员单位实施防台风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2、镇防办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镇政府报告和对外发布汛情、灾情。承上启下,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提出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镇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镇指挥部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3)负责镇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镇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3、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农村工作办公室:指导农口系统的防台风工作。协调农技、农业等部门搞好防台风等工作。负责提出“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负责农业防台风工作,抓好农业防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出农业抗灾、补救措施,及时掌握农情和灾情,并上报镇指挥部。

(2)人武部:根据指挥部的要求,组织防台风应急抢险队伍,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3)建设工作办公室:组织、指导建设行业的防台风工作。

(4)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台风抢险物资车辆优先通行。负责实施交通管制。依法打击盗窃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组织应急队伍协助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5)经济发展办公室:组织、指导惠萍镇区域内企业全面检查,查清安全隐患和防汛薄弱环节,人员安全撤离,同时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

(7)财政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全镇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上报,接受救灾款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向上级争取防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8)综合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镇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

(9)水利站:负责组织、指导全镇水利工程防汛防台工作,提出防台风应急措施,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

(10)惠萍卫生院: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

(11)中广有线惠萍分公司:负责组织电视、广播做好防台风新闻宣传报道传播工作和线路维修管护,特别是当接到市气象、防汛部门提供的灾害性暴雨、洪水、台风信息和防台风信息时,应及时滚动向公众传播;及时准确报道汛情、灾情和防台风动态,做好有关声像资料收集、制作、汇编和保存工作。

(12)供电所:负责做好防台风用电保障工作,保障全镇防汛等重要部门工作用电。及时调度解决应急电源,解决抢险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

(13)教管办:负责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及各中小学校做好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监督、指导各中小学校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负责组织做好中高考期间等重大活动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台风知识宣传。

(14)电信、移动通信部门:负责所辖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工作,保障全镇防汛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汛情、远程视频监控等防台风信息、调度指令和防汛等传递的通讯畅通,负责调度应急通信设备。

(15)行政村:全镇各村各准备防汛袋、铁锹杠棒等防汛物资若干,存放于村活动中心。防汛防台期间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汇报。

四、防御预案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台风在发展过程中因其强度变化、移动路径、登陆地点、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各级别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为:

1、Ⅳ级应急响应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2)受台风影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风暴潮蓝色预警。

(3)南通市防指启动涉及我市范围的防御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2、Ⅲ级应急响应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2)受台风影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风暴潮黄色预警。

(3)南通市防指启动涉及我市范围的防御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3、Ⅱ级应急响应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2)受台风影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风暴潮橙色预警。

(3)南通市防指启动涉及我市范围的防御台风Ⅱ级应急响应。

4、Ⅰ级应急响应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2)受台风影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风暴潮红色预警。

(3)南通市防指启动涉及我市范围的防御台风Ⅰ级应急响应。

具体应急响应条件及响应行动内容参照启东市防汛抗旱及防御台风应急预案。

五、善后处置

1、接到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解除信息。镇指挥部部署发出通知,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镇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3、根据受灾情况,镇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向市政府有关单位汇报灾情,并争取市、省有关部门的支持。

4、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受灾地区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指挥部。

5、镇防办及时统计和评估相关村受灾情况,并上报市防办。收集汇总各地各部门抗灾救灾情况,并上报镇党委、政府和市防办。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本镇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6、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间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村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台风信息畅通的责任。

2、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视和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或其他方式联系,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二)支援与装备保障

1、队伍保障

镇人武部组织抢险突击力量,负责承担市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2、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台风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3、交通运输保障

交警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准备及运输。

4、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5、物资保障

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建立防汛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负责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更新。

6、资金保障

财政局负责筹措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以及用于抢险物资的购置、维修等。

七、附则

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台风抢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政府表彰并向市政府推荐表彰,对台风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惠萍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组织机构

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惠萍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组织机构

1、惠萍镇惠萍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施宇力 苏 俊

副总指挥:沈 辉 施龚人

成 员:施豪杰 高 源 周博伟 张莉丽 汤林波

蔡敏敏 张熠昊 王 源 施甘地 龚淑慧

赵悦帆 石赛华 王丹旎 倪新艳 黄金华

方爱金 樊金书 胡 炜 汤丽莉 徐松琴

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83799233

传 真:83798233

2、防汛防台人员分工

总 指 挥:施宇力 苏 俊

副总指挥:沈 辉 施龚人

业务人员:樊金书 朱黄宇 周文佳

治安保卫:赵悦帆 黄 诚

后勤保障:方爱金 范俊人

医疗保障:王 瑜

通讯保障:顾冬雷 顾东明

抢险队负责人:任衍超 沈效兵

插村联系:各插村工作组全体成员

夜间值班:镇政府夜间值班对应各小组全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