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8297389-6/2018-00049 | 分类: | 其他\其他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国家统计局启东调查队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8-11-14 | 发布日期: | 2018-11-1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国家统计局启东调查队网络信息管理办法 |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统计局启东调查队(以下简称启东队)网络信息工作的管理,逐步实现网络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网络信息的界定
网络信息按服务对象和内容不同分为三大类:
一是为党政领导决策服务的信息,主要指向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和市委、市政府等领导机关报送的有关社会经济方面的信息和分析,简称“信息和分析”。
二是为统计调查工作服务的信息,主要指反映统计调查改革与发展情况,用于统计调查部门上下级之间沟通情况、指导工作、交流经验的信息,简称“工作信息”。
三是其他类信息,除信息、分析以及工作信息外的其他类信息,如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对方法制度的研究、对调查工作的体会感悟等,简称“其他类信息”。
二、网络信息工作的组织与分工
(一)启东队综合科是网络信息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研究制定网络信息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完成上级部门的工作指标和任务,下达网络信息工作任务和要点,拓展网络信息工作队伍,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指导、检查和考核各科室的网络信息工作。
(二)综合科负责全队工作信息、社会经济信息和分析的组织指导以及审核、编写和上报工作。其他类信息由综合科以及各专业信息联络员共同审稿,综合科负责统一扎口上报。
(三)启东队明确一名兼职网络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队的网络信息组织、指导、审核、上报工作。
三、政务信息工作的报送流程
(一)信息和分析。
启东队社会经济信息审批和发布流程:撰稿人拟稿→科室负责人审稿→综合科核稿→队分管领导审核→队主要领导签发→综合科在内网加载并按总队和市两办要求报送。
启东队社会经济分析审批和发布流程:撰稿人拟稿→科室负责人审稿→综合科核稿→队分管领导签发→综合科在内网加载并按总队和市两办要求报送。
(二)工作信息。
启东队工作信息审批和发布流程:撰稿人起草→科室负责人审核→综合科审核→综合科在内网主页发布→队综合科择优向总队内网报送。重要的工作信息由综合科审核后,呈报队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审批后发布和上报。
(三)其他类信息。
启东队其他类信息审批和发布流程:撰稿人起草→科室信息联络员审核报送→综合科审核→内网主页发布→择优上报省总队内网。
四、网络信息报送要求
(一)信息报送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统计调查事业改革与建设情况。
(二)信息报送要坚持时效性原则。要及时、快速向总队报送本队的政务信息,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畅通。
(三)信息报送要坚持主题鲜明的原则。每篇信息必须有明确的主题,清楚地反映社会经济、政治、生活方面的热点问题以及党政领导的工作重点。
(四)信息报送要坚持精练准确的原则。信息撰写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简洁性、严肃性,标点、数字和计量单位书写要注意规范,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五)信息报送要坚持审批原则。各专业报送信息前,应经科室负责人审核。政务信息报送应由分管领导签发,重大信息需经主要领导签发。
五、网络信息的考核和反馈
(一)每月月初综合科向各科室人员反馈全队工作信息、社会经济信息、社会经济分析和其他类信息上报数、总队内网采用数、国家内网采用数、总队要点信息采用数、省市两办采用数。
(二)考核参照综合科年度考核办法。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由启东队综合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