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启东调查队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8 16:39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启东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

一、概述

2016年,我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会精神及《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创新形式,加强载体建设和监督检查,为保持全市经济平衡较快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政府信息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队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尤其是一把手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全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信息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也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成立了以队长陆志斌为组长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分管专业的队领导为副组长,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格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指导、年末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队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和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发布协调等一系列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维护国家秘密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务信息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公开力度。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全市统计监测建设进程,围绕民生工程,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社会普遍关心的生产和生活问题等,坚持公开、便民原则,利用现已开辟的政务动态、网上办事等栏目,及时公开工作情况、行业发展动态等政务信息,按时发布更新统计信息外网上的统计信息,并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级需要。

(四)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2016年,我队在公开的内容上,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一律如实予以公开。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围绕行政主体基本情况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工作结果等事项,不断丰富和拓展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公开的形式上,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和规范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晓、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和其他形式公开政务;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发挥其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五)加强监督检查。我队结合调查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重点和内容,成立了监督小组,加强了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绩效管理内容,下达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制定了考核办法,加强了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控与通报,增强了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底,我队政府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0多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队没有收到申请公开件。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我队未收到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队严格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要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够。

2.在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上有待进一步创新。

3.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做得不够。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实行目标管理,将责任主体明确,更广泛调动工作积极性。

2.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公开。下大力开展基层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情况,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