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公安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民生支持企业发展的二十条措施
来源: 启东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2-28 08:3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应对疫情影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支持企业共克困难和持续发展,特制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安机关服务民生、支持企业发展二十条措施如下:

一、户籍证件业务

1.户籍业务网上办。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可通过“启东公安微警务”检索全市户籍业务办理地址,办理新生儿出生申报、市内外户口迁入、市内外户口迁出、注销(恢复)户口登记、证明出具等相关户籍业务,相关证照、证明可通过EMS邮寄送达。

2.紧急业务预约办。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如有死亡注销、新生儿就医等原因急需出生申报、房产办理变更等原因急需核定门(楼)牌地址、身份证已过有效期急需办理使用身份证以及其他业务等紧急需求,公安机关提供预约电话办理、急事急办服务(具体联系电话见“启东公安微警务”全市户籍业务办理地址栏)。

3.证件业务延长办。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在疫情防控期内到期的,户口迁移不受证件本身有效期的影响,可延期办理;已取得我市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可在疫情结束后到公安机关进行换发;已取得原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疫情结束后我市仍将予以认可,正常办理。

二、出入境业务

4.紧急事项预约办。因出国出境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奔丧、处理突发事件、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情形急需办理出国出境证件的申请人,可拨打咨询电话提前预约,然后根据预约的时间到约定的地点办理,提交相应的材料后,出入境部门将提供急事急办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为外国人证件的紧急业务提供电话预约、急事急办服务,预约办法同上。

5.非急需证件暂缓办。疫情防控期间,因全省公安出入境窗口部分暂停受理非紧急事由的出入境证件申请和启东市政务服务中心暂停现场受理业务,建议市民取消非必需的出国出境计划,非紧急事由暂缓申请、领取出入境证件。

三、交通管理业务

6.普通业务网上办.办理申请机动车免检标志、补领驾驶证、换机动车号牌等20余项业务在家就能办,既方便又快捷。手机端:下载登陆“交管12123”APP,或微信关注公众号“南通公安微警务”。电脑端:访问https://ntg.122.gov.cn/

7.到期业务延期办。在疫情防控期间,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未及时办理的,已在互联网预选号牌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可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因未换证、未体检、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者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有效。

四、治安管理业务

8.危爆业务便利办。疫情期间,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由企业通过系统自行完成申请,待公安机关审批后自行打印,回执寄回公安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少量购买公安机关打印开证的,可选择由公安机关寄送。

9.旅馆业前台登记员岗前培训考试延后办。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对旅馆业前台新上岗的登记员培训,尚未培训的人员可以通过旅馆微信群获取岗位知识自学,待疫情结束后再组织培训考试。

五、重点企业服务

10.深化服务保障措施。优化警企交流平台,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动态、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内部安全和稳定的需求和困难,为企业生产提供更加精准、更加便利、更加贴心的服务,实现服务保障“零距离”。

11.严打涉企违法犯罪。深化警企联合治安防控机制,主动回应企业关切,从快从严打击阻挠企业复工、正常生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帮助企业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恢复生产经营。

六、执法服务管理

12.控制行政检查。除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防范需要,一般不对企业进行行政检查。

13.规范报警渠道。引导报警人通过“110”及辖区派出所电话等途径报警,减少到公安机关现场报警。

14.优化受理方式。鼓励以邮递方式申请行政复议、刑事不立案复议。因被隔离等原因影响申请时效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计算;鼓励以邮递方式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15.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通过警告、罚款、社区戒毒等措施足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不作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七、返程保障服务

16.为返工人员登记办证提供便利。开通“启东公安微警务”网上申报端口,通过公众号微服务-居住证业务办理自主申报,优化返启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登记、办证服务工作,针对企业需求开展预约、上门服务。

17.开通网上住房租赁申报。在原有出租人向所在地派出所、村(居)委会采取见面申报方式的基础上,出租人可通过启东公安微警务公众号微服务中“出租房报备”,可实现不见面进行申报,方便群众办理。

18.主动服务复工企业。深入劳动密集型、物流运输等重点企业,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企业稳定,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19.保障校园安全。会同教体局、卫健委等职能部门,做好大中小学校以及幼儿园开学前安全保卫检查指导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排查整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0.加强交通保障。加强交通疏导和运输安全保障,丰富路况信息发布内容和形式,提高道路交通畅通水平。


电话咨询渠道:

1.户籍、身份证业务:(0513)83721260;

2.居住证、房屋租赁业务:(0513)83721208;

3.旅馆、危爆业务:(0513)83721230;

4.出入境业务:(0513)83313565;

5.交通管理业务:(0513)89100000、(0513)85269000。


投诉监督渠道:

公安督察部门:19952540031。


派出所、交警中队电话:

汇龙镇中心派出所:18962833900

城西派出所:83355119

开发区派出所:83348110

寅阳派出所:83711300

惠萍派出所:83799300

东海派出所:83744300

南阳中心派出所:83335300

近海派出所:83266300

海复派出所:83481300

北新派出所:83888300

启隆派出所:83871300

王鲍派出所:83812300

合作中心派出所:83977300

吕四港镇中心派出所:83437110

吕四港边防派出所:83431301

茅家港边防派出所:83444300

塘芦港边防派出所:83266294

连兴港边防派出所:83778400

蒿枝港边防派出所:83404205

协兴港边防派出所:83461400

五仓港边防派出所:83717119

交警城区一中队:18912227599

交警城区二中队:83699300

交警寅阳中队:83778300

交警惠萍中队:83799200

交警新港中队:83812239

交警久隆中队:83911213

交警吕四中队:83411649

交警近海中队:83461300

交警南阳中队:8333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