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启东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16:2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启东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启东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启东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513-833165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启东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公安工作,紧盯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回应群众关切,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1、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44条,主要涵盖机关简介(4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机构设置1条、领导分工1条、办公地址及时间1条)、政策文件(2条)、公告公示(10条)、政策解读(2条)、问答知识库(7条)、规划计划(12条)、统计信息(4条)、部门预决算(2条)、政府采购(97条)、重大民生信息(3条)、人事信息(1条)等,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依据《条例》及上级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要求,我局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信息处理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3年我局共收到申请公开件61件,其中予以公开7件,部分公开6件,属于行政执法卷宗不予公开2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不予公开1件,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3件、属于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不予处理16件,属于重复申请不予处理7件,其他类19件。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同时以办公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等机关警种部门为主体,以全警共同参与为依托,建立持续、规范、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推动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的高效开展。通过不断做实工作机构,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部署、统筹协调和上传下达等工作,配齐配强人员力量,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局政务信息主要通过启东市人民政府(http://www.qidong.gov.cn)网站进行公开。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以落实《执法公开规定》为切入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要求,全面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明确各警种部门责任,围绕报案立案、交通违法记录、治安案件处罚等重点领域不断畅通公开渠道,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各界调阅监督。同时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定期通报任务落实和问题整改情况,依托集约化平台运行监测功能,加强日常检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45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5006

行政强制

870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88.95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1

0

0

0

0

0

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6

0

0

0

0

0

16

2.重复申请

7

0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9

0

0

0

0

0

19

(七)总计

61

0

0

0

0

0

6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4

0

0

0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在积极推动主动公开、拓展公开平台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工作衔接机制有待改进,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等方面。

2024年,市公安局将一如既往的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服务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紧抓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压实各警种部门职责,加快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二是强化主动公开。在重大会议议定事项公开、重大决策部署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加大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文件与政策文件的关联性,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开展多层次宣传,综合运用图文动画、在线访谈、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生动解读公安机关出台的重大举措或与公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政策,确保群众看得明、听得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启东市公安局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